�}�\u001al�高博常說自己幹過的最糊塗的一件事就是不該傷了朋友的麵子。高博有個知己好友叫常軍,常軍是個很出色的年輕人,可就是家境太貧寒,他上大學拿的是助學貸款,平時還要打工賺取生活費,穿的衣服都是破舊過時的,一到周末他每天就隻能吃一頓飯……高博跟常軍認識後,十分同情他的處境。正好兩人身材相仿,高博就常把自己的衣服送給常軍,還拉常軍去自己家吃飯,又往常軍的飯卡裏充錢。對於高博為自己所做的一切,常軍非常感激,並表示在自己有能力的時候,一定回報高博。高博自然不會企望獲得回報,但也為自己擁有如此出色的朋友而感到驕傲。不過這一切卻都被高博衝口而出的一句話給毀了:那天高博跟女朋友遲敏鬧了矛盾,高博便約了常軍和一大群同學去小酒館喝酒。喝多了以後,高博就開始胡說八道,大罵遲敏腳踏兩隻船,這時常軍聽不下去了,他讓高博清醒一下,並說他敢擔保遲敏絕對不是那樣的人,但高博酒勁一上來傷人的話就衝口而出,“你擔保?吃我的用我的,連你身上這套衣服都是我的,你憑什麼擔保?”頓時小酒館裏靜得連掉根針都能聽見,常軍臉色慘白地從酒館走了出去。第二天,常軍歸還了所有的衣服用品,不知從哪兒借三百多塊錢存到了高博卡裏,常軍沒能給高博任何解釋的機會,兩人從好朋友變成了陌路人。
高博因為當眾出言傷人,傷了朋友的麵子,而失去了一個知心朋友,這都是由於他在處世方法上的失誤造成的。要知道在一些人眼裏,麵子是十分重要的,有時候麵子甚至重於一切。了解這一點,你就該知道,即使是對最親密的人,也要給他留麵子。
有人說:中國人死要麵子。“死要麵子”,就是說寧願死,也要麵子,孔子的高足子路也是這樣,他為了不丟士的麵子,不惜結纓而去,甚至有的人,即便死了,也要爭麵子。
楚成王實在是一位不怎麼樣的國君,他不是死在別人手裏,而是死在自己兒子手裏。公元前268年,他的兒子商臣,也就是後來的穆王,帶兵來逼宮。可笑的是,成王請求吃了熊掌之後再死,兒子卻不給老子這個麵子,認為那樣太浪費時間,讓他早點上路。他沒辦法,隻好去吊死。吊死後,又不肯閉上眼睛,因為拿不準他的子孫會給他一個什麼樣的諡號。諡號是古代帝王、諸侯、卿、大夫死後獲得的,一個帶有蓋棺定論性質的稱號,這是一個總體的評價,是死者最後的麵子。
起初,子孫們議定的諡號是靈,亂而破損曰靈。他一聽,不肯閉眼睛,子孫沒法,見他死不瞑目,隻好改為“成”,安民立政曰成,他這才滿意地將眼睛閉上。
死要麵子還有一種情況,為了麵子讓別人死。
公元前605年,楚人獻給鄭靈公一個特大的鱉,靈公用它來大宴群臣,卻惟獨不讓子公吃。這是因為一次上朝,子公的食指突然動了起來,他便對別的大夫說,我的食指一動,就能嚐到非同一般的美味。靈公聽了,偏要讓子公的話不能實現,這顯然是不給子公麵子。子公也不是好惹的,為挽回麵子,就徑直走向烹鱉的鼎前,染指於鼎,嚐之而出。子公挽回了自己的麵子,卻掃了靈公的麵子。雙方隻好翻臉,隻不過子公搶先一步,弑殺靈公,並給他弄一個“靈”的諡號,讓他永遠沒有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