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把對方的名字牢記心中(1 / 2)

小羅年紀不大,記性卻不太好。高中同學聚會上,隻見他滿桌亂竄:“哎,你,就是你,你叫什麼名字來著?看我這記性,畢業才幾年就給忘了!”“哥們兒,我記得你是姓趙吧?什麼,不是?哦,原來是孫哲呀,看我這記性!”“美女!你是吳敏吧!啊?又弄錯了,原來是許菲啊!

”……一圈下來,幾個桌上的同學臉上都帶了點怒氣,“這小子當他是誰啊,才幾年就這個也不記得,那個也忘了的,真把自己當人物了!”結果那次的同學會上,大家都你拉我、我拉你地合影留念,小羅卻被晾在了一旁,除了幾個相熟的同學,根本沒有人來主動找他照相。

小羅犯了一個不小的錯誤:忘記了別人的名字。在人際交往中,絕大多數人都是非常看重自己的名字的,叫出別人的名字就代表了對他的尊重,反之則代表了輕視。因此,應當用心地記住與你相識的人的名字,見麵時輕鬆地把它叫出口,這樣你就會贏得別人的好感。

吉姆沒有進過中學,可是到四十六歲時已有四個大學贈予他榮譽學位。他當選為民主黨全國委員會主席,擔任過美國郵務總長。

有一次,有記者去采訪吉姆先生,向他請教成功的秘訣。

他簡短地告訴記者:“苦幹。”記者顯然對這個回答不滿意,就再次請教。吉姆就讓記者分析他成功的原因,記者說他知道吉姆能叫出一萬個人的名字來。

吉姆對此進行了糾正,他說他大約可以叫出五萬個人的名字。

別對這個感到驚奇,正是他的這種能力幫助了羅斯福入主白宮。

吉姆在一家公司做推銷員的那些年中,他還擔任了洛克雷村的書記,他練就了一種記憶別人姓名的方法。

最初,這套方法很簡單。他每遇到一個新朋友時,就問清楚對方的姓名,家有幾口人,做什麼和對當前政治的見解。他問清楚這些後,就牢記在心裏。下次再遇到這人時,即使已相隔了一年多的時間,還能拍拍那人的肩膀,問候他家裏的妻子兒女,甚至於還可以談談那人家裏後院的花草。

羅斯福開始競選總統前的幾個月中,吉姆一天要寫數百封信,分發給美國西部、西北部各州的熟人、朋友。爾後,他乘上火車,在十九天的旅途中,走遍美國二十個州,經過一萬兩千裏的行程。他除了火車外,還用其他交通工具,像輕便馬車、汽車、輪船等。吉姆每到一個城鎮,都去找熟人做一次極誠懇的談話,接著再趕往他下一段的行程。當他回到東部時,立即給在各城鎮的朋友每人一封信,請他們把曾經談過話的客人名單寄來給他。那些不計其數的名單上的人,他們都得到吉姆親密而極禮貌的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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