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r�孩子們有自己選擇的權利,但是孩子們雖然有選擇的權利,可大多數父母們卻並沒有將這種權利賦予自己的孩子。父母們喜歡替孩子做主,按自己的意願規劃孩子們的人生道路。為了使孩子能成為明智的人,就必須培養他有自己的看法,而不能要他一味地服從我們的看法。“生命的價值在於選擇。”但做父母的往往忘記這一點,他們不讓孩子去做選擇,總是忍不住要替孩子選擇。因此,孩子隻能按照父母的決定去做。那麼,這些決定越正確,其窒息感就可能越強。他們感受到這一點,於是想對父母說不,但他們又一直被教育要聽話,所以連“不”也不能說了,隻好用被動的方式去叛逆。

要改善這一點,最好的方式就是“適當放手”,讓孩子自己做決定,即父母給孩子製定一個基本的底線——認真生活不做壞事,然後放手讓孩子去決定自己的人生,隻是在有必要的時候才去指導孩子。

有關研究表明,總是由父母做決定的孩子,長大後常常缺乏判斷力與選擇的能力,而且缺乏責任感,甚至不知道怎樣對自己負責。因此,建議父母給孩子自己做決定的機會,讓孩子學會怎樣做決定。

馬小俊是個乖巧的小女孩,由於父母工作忙,馬小俊便與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奶奶每天接送馬小俊的時候,都會把孩子的吃穿安排好,就連喝牛奶插吸管這樣的事情,她也不讓孩子做,總是自己做。

因此,每天早晨馬小俊到幼兒園後,從不主動去玩玩具或進行戶外活動,而是四處遊蕩,非要等老師指定她去玩什麼,她才去;每當老師請她進行選擇的時候,她便猶豫不決,事事都要由他人做決定,自己無法做決定。

媽媽認為這樣可不行,同馬小俊的爸爸商量後,他們把馬小俊接了回來。從那天開始,父母既不幹涉馬小俊做什麼,也不催促她做什麼。當馬小俊十分想要自己脫衣服或者穿衣服時,父母就放手讓她自己去做;馬小俊洗澡的時候,父母盡量讓馬小俊有充足的時間在澡盆裏玩耍;吃飯的時候,父母讓馬小俊自己吃,而且不催促她,吃飽以後就不再讓馬小俊留在飯桌旁了等等,他們盡量把馬小俊自己的事情都交給她自己決定。

經過父母半年多的“自主”教育,現在,馬小俊已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孩子了,她有自己的眼光、自己的思維、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判斷,不再是絕對聽話,叫她幹什麼就幹什麼的“小木偶”了。由上麵的案例可以得知,馬小俊的奶奶什麼事情都不讓孩子自己做,更別說讓孩子自己做決定了。她的這種做法,就是不給孩子任何自己做事、思考、說話的機會,就是這也不準,那也不準,對孩子橫加幹涉,按自己的意誌去左右孩子,捆住其手腳,束縛其思想。

殊不知,這樣就可能把孩子變成沒有主見、膽怯怕事與依賴性很強的人。這樣孩子好容易萌發出來的自信心與獨立性就被摧殘了。但馬小俊父母的做法更有利於馬小俊的成長。

第一,解放孩子的手、嘴與大腦。做父母的應該了解孩子在生活中的權利與職責,孩子作為家庭中的一員,有不同意父母的意見的權利,在對他們有影響的決定上有發言權,同時,孩子也有提出不同意見和發揮自己才能的職責。觀念明確了,父母就要解放孩子的手、嘴與大腦,讓孩子行使自己的權利,讓孩子敢想、敢說、敢做,而不是一味地順從父母。

第二,給孩子自己做決定的機會。隻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或危險的事,父母都可以放手讓孩子自己做決定,而且要多提供機會,讓孩子自己做決定,並且是真正的自己做決定,父母千萬不要左右孩子。要給孩子以單獨思考、學習及玩耍的時間與機會,這樣,孩子才能成長為一個獨立、有主見的人。

第三,尊重孩子的意願。做父母的應尊重孩子,把孩子當作家庭中平等的一員來對待,要尊重他在家庭中的地位,任何涉及孩子的事情,應尊重或聽取孩子的意見。

第四,給孩子屬於自己的小天地。無論家庭的居住條件怎樣,父母都要給孩子一塊屬於自己的小天地、小角落。在這個角落裏,可放置玩具架及小筐、紙盒等容器,每天給孩子一些自由支配的時間,讓他自己做決定,自由地帶小夥伴玩耍,自己取放玩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

一個能為自己的人生做決定的孩子,他的生命力是極其頑強的,盡管因為年輕,他會遇到一些挫折,但那些挫折最終與成就一起,讓他感覺到自己的生命是豐富多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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