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虐”傾向的自我調適(1 / 1)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絕對不會想到,眼前這個斯文有加、風度翩翩的大學生竟是一個具有嚴重自虐行為的人:大腿上、胳膊上,甚至臀部上,幾乎布滿了瘢痕,有刀片割過的傷口,有煙頭、香火留下的燙跡,還有“我是豬”、“大傻瓜”、“衝上去”一類歪歪扭扭的文身。而這一切,都掩蓋在終年不離身的長衣長褲之內。他憂鬱地說,每一個傷痕都包含一段故事,例如“我是豬”三個字,就是在第一次高考落榜之後自己用鋼筆刺下的。為此他痛苦,不能去澡堂洗浴,即使炎熱的夏天,也隻能穿著襯衣襯褲入眠。為的是不讓任何人發現其中的秘密,怕引來他人的好奇與嘲笑。然而,每一次失敗(按他本人的說法,小到與別人談話時出現結巴,大到考試未能得到理想分數)之後,又免不了自我折磨一番。他說,在鮮血流出、渾身疼得顫抖的那一刻,他似乎獲得一種快感與心理平衡。

這種怪異行為在變態心理學上叫做“自虐”。正常的人在遭遇挫折之後,也會有自責、自罰行為,如“臥薪嚐膽”、“頭懸梁錐刺股”等等,但是,正常與變態之間又有著明顯區別。正常的人一般不會小題大作,更不會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而在實施自我懲罰時,也不會產生任何快感,有的隻是自罰後的追悔及自我完善行為,自責自罰隻是一種激勵成功的手段。而變態者起初是一種不可遏製的衝動,自虐後是一種暫時的快感與解脫,盡管過一段時間之後也感到愚蠢和不可思議,但事到臨頭,還會重複這種錯誤的宣泄行為,陷入一種惡性循環的怪圈中難以自拔。

自虐行為的原因,主要與下列因素有關:一是童年的心理創傷。過多的童年不幸,如父母過分嚴厲管製,經常遭受打罵、羞辱、嘲弄等等,會使孩子產生悲觀厭世情緒,長大後的自罰、自殘、自毀行為,即是這種消極情緒的延續;二是現實的壓抑。人的仰埋承受能力總是有限度的,在滿負荷運轉的情況下,再遇到一些打擊,就很容易產生心理危機,其中極少數人就會以這種自虐方式來尋求慰藉、獲取內心暫時的解脫;三是完美主義的認知。我們的孩子從小就被灌輸了太多完美主義的理念,這種近乎“印刻”式的學習,使兒童和青少年在心理上積澱成一種“完美主義情結”,以至於無論幹什麼,非得要求達到一種至善至美的境地,否則就無限自責或感歎社會不公,產生消極情緒,最後出現自虐行為。

自虐而達到“狂”的程度的人為數極少,然而,現實中確有許多人常有自虐傾向。有的人會因初戀失敗而發誓終身不嫁不娶;有的會因一次考試失利而將自己關在屋裏不吃不喝;也有的人因人生的某些不幸而走向絕路。這些人表麵上看似自尊、自強,其實,其行為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現,有此類傾向的人必須學會自我調適,這樣,才能避免發生那些不該發生的事。

首先,帶有自虐傾向的青年朋友必須改變完美主義的人生態度。人是環境的產物,在現實世界麵前,追求真善美無疑是正確的,但又不能絕對化,個人的能力畢竟是有限的,我們沒有必要將自己的責任擴大化,給自己套上一重枷鎖。現實世界我們不能隨意改變,但我們可以改變對它的態度,進而使自己變得積極起來,產生一種彈性的適應。即使暫時不能適應,也應當做出正確的解釋,不可把自己的能力看得過低或過高,把自己的責任看得過重過大。一事當前,應先做好失敗的心理準備,不給自己製定力不能及的標準。如果我們能擺脫完美主義情緒,凡事留有餘地,那麼,在遭遇挫折之後心理上的反應就不會因負荷過重而變形。

其次要學會正確歸因。自虐傾向者常常錯誤地歸結事情失敗的原因,把那些不可抗拒的因素誤認為是自己的責任。這實質是“自大”、“自我中心”和“救世主情緒”的一種曲折反映。我們不讚成毫無責任感的行為,更不讚成攬功推過的做法,但是,對於一個有自虐傾向的人來說,學會分清責任,不強求於己,不苛求於環境,是十分要緊的事情。為此,我們建議這類朋友不妨多讀一點辯證法之類的書籍,學會客觀、全麵地看問題,不再以別人的錯誤或不可避免的錯誤來懲罰自己。

最後,具有自虐傾向的人應給自已選擇一個正確的“放氣閥”。心有怨氣、怒氣,不放不快,但放在自己的身體上,又會造成新的痛苦。所以,有自虐傾向的朋友在不良情緒來臨之際,不妨采取拳擊沙袋、踢足球、踩氣球以及摔些破罐破碗等不危害自己與他人的宣泄方式,並且逐漸形成習慣,用以代替自虐行為。

“你總是心太軟,心太軟,把所有問題都自己扛,……你這樣究竟累不累?”在本文結束之際,我願所有的青年朋友都反複品味一下這首歌的字麵含義,以積極的態度麵對世界,悅納自己,從而創造一種健康而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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