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沒有公會的主播,就叫自由人。”
“這是平台的常用稱呼,我喊習慣了(表情抱歉)(表情汗顏)”
超管【夜之月】回複道。
“我沒有簽約公會。”
沈青回複。
“太好了!”
“不枉我守了一夜!(表情喜極而泣)”
“我苦苦等您上線,就是想和鬼主大大您聊一聊!”
“有沒有興趣,跟平台談一下深入合作的事情?”
超管【夜之月】的打字速度相當快,沈青就發了一條消息,不一會就連續幾條消息發了過來。
深入合作?
沈青挑了挑眉,打字回複道。
“怎麼個深入合作?”
消息顯示已讀,不一會兒消息就發過來了。
“哎呀,看樣子鬼主大大您有興趣啊!”
“沒事,咱們慢慢談!我慢慢給您解釋!(表情可愛)(表情害羞)”
“我先給您發一個文件,您先看一下!”
“對方向您發送了一個文件!”
這【夜之月】這打字也太快了!
沈青還沒讀完超管發過來的消息,文件就已經傳輸成功了。
沈青點擊查收,打開一看,看樣子是一個合同。
《樂音平台主播特簽協議》?
這是什麼東西?
“鬼主大大,不著急,您看一下這個協議,主要寫了樂音特簽主播的一些特權和福利。”
特簽主播?
沈青有點明白超管【夜之月】的意思了!
難怪這個【夜之月】上來就問自己有沒有簽約公會,看來是覺得自己的直播間有發展潛力,想要簽合同挖掘自己呢!
沈青認真看了看協議,除了常規的協議條款之外,後麵專門附加了獨屬特簽主播的權益!
【特簽主播享受禮物打賞分成提升特權:當日直播間活躍人數>10萬人次時,禮物打賞分成為總額度35%;當日直播間活躍人數>20萬人次時,禮物打賞分成為總額度40%,當日直播間活躍人數>50萬人次時,禮物打賞分成為總額度50%,禮物打賞分成上限為50%。】
【特簽主播享受獨立超管特權:特簽主播擁有平台委任的直播間獨屬超管,避免巡查超管誤封直播間事件發生。獨屬超管負責直播間運營管理、負責特簽主播商務權益,負責特簽主播知名度和影響力推廣,全力為特簽主播保駕護航。】
【特簽主播享受每月超管強推特權,特簽主播享受每月一次的全平台用戶組成報告和數據分析特權。】
【特簽主播享受特殊保護特權,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於創作機密、直播聲像來源、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肖像權等。】
【特簽主播在合作期間,有獨立完整的權利選擇或者拒絕各項事務,包括但不限於線下演藝、線下商演、廣告代言、遊戲代言、線上及線下商品銷售等相關活動。】
【特簽主播享受平台發布的其他福利。】
……
【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樂音傳媒有限公司。】
一口氣讀完樂音平台的主播特簽協議後,沈青真的有一點心動了!
這特簽主播的權益,確實可以啊!
本來以為整個夏國的直播公司,吃相都很難看,沒想到還是自己見識短淺了。
沒想到,竟然還有特簽主播的存在,原來並不是所有的主播都是一視同仁,三七分賬隻是對待最普通的主播啊!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人不行,別怪路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