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景帝紀第五(2 / 3)

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年)春天,朝廷恢複各個關卡、渡口使用憑證通過的規定。

景帝四年夏天四月己巳,立皇子劉榮為皇太子,立劉徹為膠東王。

景帝四年六月,大赦天下,賞賜天下百姓民爵一級。

景帝四年秋天七月,臨江王劉閼(yān)去世。

景帝五年(公元前152年)十月戊戌晦,天上出現日蝕。

景帝五年春天正月,開始建造陽陵,同時在陽陵設置縣邑。景帝五年夏天,招募百姓遷徙至陽陵縣居住,每戶賜錢二十萬。

將漢朝公主下嫁匈奴單於。

景帝六年(公元前151年)冬天十二月,天上打雷,下暴雨。

景帝六年秋天九月,景帝廢黜薄氏皇後位。

景帝七年(公元前150年)冬天十一月庚寅晦,天上出現日蝕。

景帝七年春天正月,景帝廢黜劉榮皇太子位,改立劉榮為臨江王。

景帝七年二月份,撤銷太尉。

景帝七年夏天四月乙巳,景帝立劉徹的母親王氏為皇後。

景帝七年四月丁巳,景帝立膠東王劉徹為皇太子。賜天下百姓繼承父業的男子民爵一級。

景帝中元元年(公元前149年)夏天四月,大赦天下,賜天下百姓民爵一級。封原禦史大夫周苛、周昌的孫子為列侯。

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春天二月,景帝詔令諸侯王去世、列侯到封國去,由大鴻臚上奏賜予諡號、誄文以及策命;列侯去世和諸侯國太傅到諸侯國任職,由大行令上奏賜予諡號、誄文以及策命。諸侯王去世,朝廷派光祿大夫前往吊唁,送喪衣、被服和祭祀食品,親臨喪事,代表朝廷策立繼承人;列侯去世,派太中大夫前往吊唁,親臨喪事,代表朝廷策立繼承人,安排下葬。諸侯國可以安排本國民眾牽引喪車,挖掘墓穴,建造墳墓的民工不能超過三百人。

匈奴入侵燕國。

改分裂肢體的磔(zhé)刑為斬首示眾(棄市),廢除磔刑。

景帝中元二年三月,臨江王劉榮由於侵占太宗祠廟地,被拘捕,在中尉署關押。劉榮自殺。

漢景帝中元二年夏天四月,天上西北方向出現彗星。

景帝立皇子劉越為廣川王,立劉寄為膠東王。

景帝中元二年秋天七月,景帝將郡守名稱更改為郡太守,將郡尉名稱更改為郡都尉。

景帝中元二年九月,原楚國、趙國太傅、國相、內史等在吳楚叛亂中因為阻止叛亂而被殺,景帝封這四位官員的兒子為列侯。

甲戌晦,天上出現日蝕。

景帝中元三年(公元前147年)冬天十一月,景帝撤銷諸侯國中的禦史大夫。

景帝中元三年春天正月,皇太後(注:不知是哪一位太後)駕崩。

夏天大旱,朝廷禁止酒類買賣。景帝中元三年秋天九月,暴發蝗災。彗星在西北方向出現。戊戌晦,天上出現日蝕。

景帝立皇子劉乘為清河王。

景帝中元四年(公元前146年)春天三月,建造德陽宮(景帝的寢廟)。

禦史大夫衛綰上奏,奏請朝廷禁止高五尺九寸,牙齒未平的壯馬,出售至崤山以東的諸侯國。

景帝中元四年夏天,暴發蝗災。

景帝中元四年秋天,景帝詔令赦免在陽陵建造陵寢的罪犯,願意以閹割去勢代替死罪的罪犯,朝廷予以批準。

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十月戊午,天上出現日蝕。

景帝中元五年夏天,景帝立皇子劉舜為常山王。六月,大赦天下,賞賜天下百姓民爵一級。

景帝中元五年秋天八月己酉,未央宮東闕門發生火災。

景帝將諸侯國丞相改稱為國相。

景帝中元五年九月,景帝下詔說:“國家製定法律條令,用來製止暴力,禁止犯罪。國家設立監獄,用來關押犯人。人隻有一次生命,死者不可複生,有些官吏沒有按照國家法令行事,徇私舞弊,結黨營私,以苛刻為務,以殘酷為能,使得一些無辜之人遭受囹圄之災,對於被判刑的人,朕甚為憐憫。犯罪者不服判決,使用酷刑威逼,甚為不妥。關在監獄中的罪犯,對判決假若有疑問,對判決的罪狀有不服者,允許上訴。”

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冬天十月,景帝巡幸抵達雍縣,郊祀五帝廟。

景帝中元六年十二月,詔令更改部分官職的名稱。製定法律:鑄造假錢的罪犯,斬首示眾。

景帝中元六年春天三月,天降大雪。

景帝中元六年夏天四月,梁王去世,景帝將梁國分為五個諸侯國,立梁孝王的五個兒子為諸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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