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年臉上掠過絲驚詫之色,問道:“什麼證據?”
舒暢隻好硬著頭皮說:“我們在被害人身上發現了指紋。”
“指紋?”李大年驚疑萬分,“她身上怎麼會有我的指紋?”
楊建剛明白舒暢的用心,是想通過編造證據來誘使李大年招供。
這種招數盡管有不合法的嫌疑,可在特定的情況下還是可以用的,而且往往效果不錯,因為可以擊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線。
舒暢見李大年滿臉驚惶,心頭一喜,語氣肯定地說:“我是痕檢員,當然清楚。告訴你吧,在村委會找你談話時,我已經暗中獲取了你的指紋。做了比較後,可以斷定就是你的。”
這會兒,李大年倒顯得冷靜了,默然兩分鍾才說:“記得楊隊說過,劉書琴是在五天前被人殺了。沒錯,五天前的晚上,我跟劉書琴在一起,她身上有我的指紋也很正常。可我沒有殺她,真的沒有。”
楊建剛注視著李大年問:“五天前的晚上,也就是本月21號晚上,你跟劉書琴在一起,對吧?”
“對,我確實跟她在一起。”李大年答道,“要不她身上怎麼會有我的指紋。楊隊,我說的是真的,沒有撒謊,絕對沒有撒謊。”
楊建剛問:“什麼地點?”
李大年答道:“賓館。”
楊建剛問:“哪家賓館,說具體點。”
李大年答道:“市內鴻運賓館886008房間。”
楊建剛問:“你跟被害人在一起的時間,還有最後離開的時間。”
李大年答道:“那天是劉書琴的生日,我請她上鴻運賓館過生日,就我們兩個人。我們是九點過幾分進賓館,十一點半離開的。”
楊建剛問:“你們倆是一起離開,還是隻有你離開。”
李大年答道:“我先離開房間,她說有點累,不想起床。”
楊建剛問:“被害人是不是跟你說過,晚上就在賓館睡覺。”
李大年答道:“是!書琴說,花了錢開房不享受劃不來。”
楊建剛問:“李大年,你能保證你說的都是事實嗎?”
李大年點頭道:“是真的,楊隊,我沒有說半句假話。”
楊建剛扭頭吩咐顧曉桐:“小顧,你讓李大年在筆錄上簽字畫押。”
“是,楊隊。”顧曉桐說完就起身,拿著筆錄走向李大年。
李大年生怕女刑警搞小動作,從頭到尾看了遍,才拿起筆簽字按手印,完後塞到她手上,對楊建剛說:“楊隊,現在我可以走了吧。”
楊建剛笑了笑:“謝謝你的配合,不過你現在不能走。”
李大年不解地問,“要說的我都說了,幹嘛就不能走哇?”
楊建剛解釋道:“訊問是已經結束了,不過由於你有重大嫌疑,所以不能離開。”
“啥意思,你要扣押我嗎?”李大年勃然大怒,“告訴你楊建剛,我大小也是個村支書,而且上邊有人,又沒犯法,你不能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