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宣傳到鄉間(2 / 2)

為著省事,寫簡筆字我是十分讚成的。不過簡筆字有一點小問題:就是寫法的不一致,甚至有些是並不通俗。前者的例子如“關”字,有人寫做“闗”,有人寫做“關”;後者的例子如“國”字,有人寫做“口”。在鄉間做文字宣傳的人,一刻也不要忽略了對象的了解程度,寫簡筆字必須寫最常用的簡筆字。

在白話文法裏,名詞和形容詞的語尾加上個“的”字,副詞的語尾加上個“地”字,領格名詞的語尾加上個“底”字,分得挺嚴格,用起來就不大得勁兒。一百個識字人裏麵,學過文法分析的不過一二人,而真正懂得“地”和“底”用法的連一二人也沒有。我們為什麼要鬼弄這一點文法知識,故意使不高明的讀者迷三倒四?我們寫東西必須用活生生的口語才是,可是口語就是大家都說的普通話,說話時並不分“的”“地”“底”,寫出來時為什麼分得那麼清楚?許多朋友提倡通俗化,對於這一點卻不去注意,真是罵了人家,忘了自己。

第三,我們來談談寫些什麼東西。

自從“北伐”以來,鄉下人大開眼界,看見過不少標語和傳單;近幾年來,連白話布告也見慣了。舊軍閥用文言標語和布告罵國民軍,用四六體的通電發表主張,所以舊軍閥被國民革命軍一個個的消滅。但革命軍所用的文字宣傳品,其進步性仍然是有限度的,所以它不能擔負起來建設新中國的完全責任。如今是對外國打仗,尤其對一個那麼強盛的日本打仗,我們的一切文字宣傳品必須比較過去的有好幾倍的進步性才行。從標語一項來說,過去我所見到的標語十之八九是空洞的,抽象的,官樣文章的,甚至可以說是些無聊的廢話。例如“中華民國萬歲”啦,“打倒日本帝國主義”啦,“林則徐先生精神不死”啦,這些口號都是滿大方,滿好聽的,但是不發生什麼力量。老百姓不明白“中華民國萬歲”對他們的生活有什麼好處;至於“帝國主義”那四個字,叫他們簡直是無從明白;而明明要禁鴉片煙,卻故意提起林則徐這個陌生的名字,更有點“豈有此理”。這幾年來我南北跑了幾千裏,沒看見一個標語或傳單引起過鄉下人的特別注意。鄉下人看見我們貼標語,散傳單,始而驚異,既而茫然,隨即就想起來這是我們的照例公事,無聊透了。所以我們現在寫宣傳品,第一要淺顯,第二要切實,第三要使宣傳品同宣傳對象的生活聯係起來。這三條原則實際上是三位一體,不可分離。淺顯就是通俗明白;切實就是中肯具體;至於後者就是所謂“見啥人,說啥話”,簡直是重要極了。

講到“見啥人,說啥話”,實在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因為要想說得字字動人,入骨三分,起碼你得透徹的認識你的對象,說他們願意知道的事情。我們到鄉下作宣傳,如果談學生運動,決不會得到什麼效果;在家家戶戶的牆壁上寫著日本飛機把上海,天津,保定等地轟炸得不像樣了,也不會引起來誰的關心;但假若我們寫著日本兵到處奸淫農家婦女,拉走耕牛,包管會把鄉村煽動得像一鍋滾水。

從宣傳品的內容上說,可以分為時間性大的和時間性小的兩種。前者像宣言,傳單,新聞報告之類,後者像一般抗日標語,警句,以及小的紀事和詩歌之類。前者寫在紙上相宜,後者寫在牆上合適。但不管什麼,都得符合前邊所說的三條原則,否則就減少效力了。

以上全是些常識話,老實話,希望有誌下鄉的同學們瞧一瞧,千萬別當做耳邊風。

(原載一九三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河南民國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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