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八章 提攜後輩(1 / 2)

範寧微微一怔,竟然是蔡京,他當年泉州出任海外經略使時,曾派人去找過蔡京,卻得知他進京遊學去了,沒想到在這裏意想不到的時刻遇到了。

範寧笑道:“那麼蔡縣尉自己認為呢,青苗法還會不會推行?”

“剛才我們就在討論這個問題,各有見解,我個人認為保甲法是青苗法的基礎,保甲法不實施,青苗法就很難推廣,但大家都不明白,為什麼保甲法是青苗法的基礎?”

範寧點點頭,“保甲法的作用是把百姓組織起來,十戶為甲,十甲為保,早在商鞅變法時就有實施,商鞅變法是五戶為一伍,十戶為一什,更偏重於軍事戰爭,而我們是偏重於農耕,每一保中必須有一戶中農,每一甲中要有一名富農,為什麼要這樣安排,這就為青苗法實施找到了擔保人。”

範寧見眾人都聽得很入神,又繼續道:“青苗法的本意是農民在春耕之時,無錢購買種子,隻得去借高利貸,最後還不起高利貸,失去土地,淪為赤民,實話,這個問題已經有幾百年了,一直就沒有好好解決過,唐朝中期最為嚴重,最後引發了安史之亂爆發,所以王相公就想通過變法來解決這個問題,春耕之時,由官府借錢給農民,但農民還不起怎麼辦?這個時候保甲法就起作用了,由同保中的富農擔保,農民還不起錢,由富農代為償還,然後富農向這名農民索要欠錢,官府是沒有風險的,風險轉嫁給了富農。”

“如果這位欠錢的農民不肯還錢給富農怎麼辦?”蔡京問道。

“問題就在這裏,王相公製訂青苗法時,他認為既然是鄉裏鄉親,大家都礙著麵子,不會借錢不還,最多會拖一拖,富裕人家也不會在意這點錢,實在還不了,那就算是富人幫助窮人,也是一件符合道德的好事,但在試點操作時,卻出現了一戶地主要為五六十戶百姓擔保的情況。

所有人家都認為,別人都不還,為什麼我要還?最後結果就是沒有一家肯還錢,這戶地主要不到錢,最後傾家蕩產。

短短十縣試點,這種情況就出現了三百多起,三百多戶地主或傾家蕩產,一夜致貧。或者舉家逃亡,不知所蹤,這就是青苗法遭到強烈抨擊的緣故。”

大堂內一片竊竊議論聲,範寧坦率直白的描述,讓眾人終於明白了青苗法的本質:‘均貧富’,使大量中地主破產,輕則動搖社會基礎,重則引發造反,確實十分危險。

蔡京又問道:“請問範相公,既然春耕時農民困苦已經存在幾百年,如果青苗法不行,那有沒有別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範寧微微一笑,“事實上,現在已經有辦法解決了,工商業的大發展需要大量勞動力,海外墾荒開礦也需要大量勞動力,他們吸收農村的勞動力,通過掙錢來反哺農村,家家戶戶手上的錢都多了,隻要稍微節儉一點,春耕時節肯定有錢買種子。

舉個例子,我老家吳縣,農村娘長到十一二歲都要想辦法去大戶人家當丫鬟,這幾乎是她們唯一的掙錢方法。

但現在她們進城在大型紡織工坊裏做工,紡紗、織布、剿絲等等,一個月能掙三到四貫錢,比他們做丫鬟多了一倍,對一個家庭,一年就是四五十貫錢,難道還不夠春耕時候買種子?”

這時,另一名士子道:“現在我們談論到一個問題,海外糧食太多,導致現在市場上糧食很便宜,鬥米二十文錢,農民種糧沒有以前掙錢多了,這個問題怎麼辦?”

範寧點點頭,“這確實是個很大的問題,朝廷也在關注,辦法也有,比如對糧食實行官府榷賣,官府高價從農民手上收糧,官府再以適當的價格賣出,各大糧商隻能從官府手中買糧,這是一個辦法,其次是擴大玉米的種植,鼓勵農民用廉價的玉米來喂豬,農民養豬比種糧賺錢,總之就是一句話,使每家每戶掙錢的渠道盡量多一點,不能光靠種糧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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