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
是指高校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計劃的政策依據是人事部2006年頒布的第16號文件《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於為高校畢業生向基層單位落實就業問題提供具體的指導和保障。此項工作采用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專業上以農村基層急需的農業、林業、水利、醫學、教育、經濟類為重點,同時優先招募家庭經濟困難的畢業生,優先安排高學曆畢業生,優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優先安排回生源地的畢業生。從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左右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彙總、上報鄉鎮一級教育、農業、衛生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據下達的招募計劃,采取考核或考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學生到服務單位報到。《通知》在對“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期間的戶檔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經費保障等方麵都做出了詳盡的規定。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頒發由人事部統一印製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後享受相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工作時間一般為2~3年,工作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工作期滿後,自主擇業,擇業期間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