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黨
在瑞典、德國、法國、美國等興起的為爭取盜版權利正當化的一個組織。他們提供免費的網絡資源下載,為網友們打造了一個網絡下載界的免費“穀歌”。其宗旨是從根本上改革版權法,廢除專利製度,確保公民的隱私權。
對瑞典人來說,“共產主義”是他們與生倶來的氣質,從出生開始,“共產主義”式的福利就包裹著他們一生。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教育、醫療幾乎全部免費。孩子出生時父母可以休帶薪假,孩子出生後到16歲,每個月可以領政府津貼。在這種“全免費”的社會環境之下,指望瑞典人理解“版權費用”和“非法下載”,簡直是難於上青天。難道從網絡隨便下載一部《加勒比海盜2》和麥當娜新歌不是順理成章的嗎?
瑞典的“盜版黨”最初叫“盜版港”,成立於2003年。起初,它也並未想過廢除知識產權條例。但一經瑞典媒體的報道渲染,“非法下載”掀起了全國性的大辯論。“盜版港”很快成為世界上最被經常使用尋找種子(指可供共享的文件資源)或源文件的搜索網站,好萊塢大片剛上映幾個小時或還未上映,已經有人提供完整的種子供人下載了。
美國官方曾給瑞典施加壓力,要挾將瑞典列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黑名單,敦促瑞典政府采取措施治理盜版黨。但是,瑞典政府在法律麵前也頗多無奈,檢察官給總理寫信,明確表示無法給“盜版黨”定罪。而且在民主自由的瑞典,“盜版黨”也的確不把美國人的壓力當成一回事,他們繼續舉彳於遊說活動,他們的綱領是“完全的和沒有限製的言論自由”,“音樂版權截止於2006年”。但是迫於壓力,瑞典警方最終還是搗毀了盜版港總部。
的確,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魔高一尺,盜高一丈”。嚴酷的鬥爭環境讓瑞典“盜版黨”那些機智勇敢的黑客們認識到,僅靠防禦是不夠的,更要有所行動,因此成立政黨開始變得必要甚至必需了。黑客們在盜版的遊擊戰中不斷成熟、壯大,“革命行動”由自發到自覺,直至成立政黨,樹立綱領,奪取政權。
年1月1日,理査·弗克文格成立了一個網站,進而成立一個旨在推動盜版合法化的政黨,號召那些網絡下載者注冊報名,參加2006年9月舉行的瑞典議會大選。這個本來帶有幾分玩笑性質的舉動,僅僅經過3天時間,注冊會員便如洪水般湧入,讓他有了足夠的支持參加議會的角逐。就這樣,“盜版黨”由瑞典人在2006年年初正式掛牌成立。“盜版黨”所持的觀點十分激進,認為“現有的1790年以來的版權製度不適應數字時代的文化健康發展,不應該限製知識被自由地用於非商業的創造性工作”。這樣的觀點在互聯網時代的今天立即引來大批擁躉者,迅速壯大,短短數月,竟然成了瑞典最大的無議會席位的政黨,其聲勢甚至蔓延到美國、法國、意大利、德國、比利時等國家,果然是——盜亦有道。
目前,他們出版的合輯《拷貝我》多次再版,十分暢銷。瑞典“盜版黨”宣稱:計劃將力爭於2009年在議會中取得席位。目前“國際盜版黨聯盟”也已經成立,成為盜版者用以交流經驗、交換意見的國際性論壇組織。據“國際盜版黨聯盟”介紹,目前已有19個國家建立了盜版黨,包括美國、法國、英國、俄羅斯等大國,其中歐洲國家有12個,北美2個(美國、加拿大),南美2個(巴西、秘魯),大洋洲2個(澳大利亞、新西蘭),非洲1個(南非)。
知識經濟環境中,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一項重要議題。專家認為,由於版權業對各國經濟起著重要作用,所以目前主流的做法還是立法保護知識產權。但是,借助於日新月異的數字技術,再經由互聯網這個全球數字信息的交換網絡,盜版市場“如火如荼”。到目前為止人們還無法從法律角度解決盜版問題。而且,反盜版條款也存在諸多問題,如條款的範圍是否適宜(太寬泛或是太窄),應如何協調公眾和版權所有者之間的利益關係等等。在這種情境下,出現了兩種不同於嚴格保護版權的做法:歐美的“盜版黨”呼籲廢除知識產權保護條例;而“知識共享”組織倡導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版權所有者可以保留部分權利,釋放另外一些權利,達到知識共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