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1810~1871)清道光、鹹豐年間子弟書藝人。字振之,天津人。演唱以“巧腔”著稱,自彈三弦伴奏。其唱調稱為“石韻”、“石派書”。演唱的曲目以長篇說唱《龍圖公案》最有影響。相傳小說《三俠五義》、《小五義》、《續小五義》均是別人根據他的唱本改寫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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