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1679)中國戲曲理論家,作家。字笠鴻,號笠翁。浙江蘭溪人。約1648年後,移家杭州,從事小說、戲曲創作。1657年前後,遷居金陵(南京),開設“芥子園”書鋪,組織戲班,結交社會名流。親自編戲、排戲,帶領戲班往各地達官貴人門下演出。1677年再度由金陵返回杭州。因周遊各地的創作、演出生活之經曆,探討和總結了戲曲藝術創作的規律、特點。所著《笠翁一家言》中之《閑情偶寄》,包括戲曲理論、飲食、營造、園藝等方麵內容。其中《詞曲部》專論戲曲劇本的創作;《演習部》以及《聲容部》論說舞台表演藝術,觀點精辟,理解獨創,在戲劇理論上有所豐富和發展。所作傳奇《風箏誤》、《唇中樓》、《玉搔頭》等10種,合稱《笠翁十種曲》。另有短篇小說集《十二樓》、《無聲戲》、《回文傳》。作品多寫才子佳人之事,情節離奇,間有庸俗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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