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音樂因素和戲劇因素為主,綜合詩詞、舞蹈、美術、建築等其他藝術因素的綜合性表演藝術。從廣義上講,中國的戲曲藝術也具有歌劇的性質。近代西方歌劇,是指16世紀產生於意大利佛羅倫薩的演唱劇,後衍變成意大利歌劇,即正宗的西方歌劇,並形成了各種風格和樣式。如法國的大歌劇、喜歌劇,意大利的喜歌劇、輕歌劇,德國的樂劇以及現在歐美流行的音樂劇等。西方歌劇基本上屬於音樂作品,不以戲劇情節為表現目的,因而創作以作曲家為主。如威爾第的《茶花女》、普契尼的《蝴蝶夫人》、柴可夫斯基的《葉甫蓋尼·奧涅金》、比才的《卡門》、莫紮特的《費加羅的婚禮》等。中國民族歌劇始於“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後,包括上世紀40年代在延安出現的《白毛女》。新中國成立以後,向戲曲和地方戲借鑒中,逐漸形成了既區別於傳統戲曲又與西方歌劇有一定差異的民族歌劇。代表作有《蘭花花》、《小二黑結婚》、《竇娥冤》、《洪湖赤衛隊》、《江姐》、《蒼原》等。

舞劇

以舞蹈作為主要手段,綜合音樂、舞台美術及舞蹈演員共同創造。其編導則是一出舞劇的組織者、整體藝術形象的創、造者。

芭蕾是西方舞劇藝術的典範,最早從民俗舞蹈、社交舞蹈進入了宮廷和城市舞台,在不斷的革新中形成嚴謹規範的藝術形式,具有高超的表現技巧。代表作有《天鵝湖》、《睡美人》、《胡桃夾子》、《巴黎聖母院》、《堂吉珂德》等。中國芭蕾舞台上,已創作、上演過自己的劇目有《紅色娘子軍》,《白毛女》、《梁山伯與祝英台》等。

民族舞劇以中國古典舞蹈和民間舞蹈為基礎,並不斷革新和吸收國外舞蹈藝術的遺產,已有自己的藝術特色。作品有《寶蓮燈》、《絲路花雨》、《嫦娥奔月》、《木蘭飄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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