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霍光專政(1 / 2)

燕王劉旦得到消息後,急召燕相平商議:“事已敗露,是否應隨即發兵造反?”

燕相平說:“左將軍已被處死,老百姓都已知曉,還發什麼兵!”

劉旦憂懼憤懣,置辦了一場酒筵,跟他的臣子和妻妾們訣別。酒席吃喝到一半,昭帝的詔書來了,質問他為什麼要做那些大逆不道的事?要他把問題講清楚。

劉旦知道講清楚問題之後仍然是滅族的結果,也就不去費那份腦子了,用他掛王印的綬帶做了上吊繩,自縊而死。

劉旦的王後、夫人等20餘人也隨其一同自殺。

漢昭帝念在同父兄弟的份上,格外加恩,赦免了劉旦的太子劉建的死罪,將他廢為平民,然後賜劉旦諡號為“刺”——燕刺王。

上官皇後雖然是逆臣之女,昭帝念她年幼——此時還不到十歲,未曾參與政變陰謀。所以她未被廢黜,仍然當她的皇後。

其實,按照漢朝法律,謀反者的家人即使沒參與逆謀也是要重重治罪的,以前劉據造反,衛子夫也不得不自殺。所以,昭帝寬赦上官皇後,主要是因為她是霍光的外孫女,霍光肯定要用盡一切手段保她的。

這場謀反案,史稱“燕蓋謀反案”。五位輔政大臣中的兩位在這場謀反案中倒下了,加上幾年前已作故的金日磾,此時輔政大臣還隻剩下大將軍霍光和丞相田千秋兩人。

然而,霍光卻還不想讓燕蓋案劃上句號。

桑弘羊被判滅族,他的兒子桑遷畏罪潛逃,投奔了桑弘羊以前的部下侯史吳。但他後來還是沒能逃脫朝廷的追捕,被處死了,倒害得侯史吳也不得不逃亡。

通常,每個新皇帝即位時、或逢改元、立皇後、立太子、為太後慶大壽等大喜事時,就會來一次大赦,將全國監獄中除謀反等極個別特殊罪犯之外的所有罪犯全部釋放,並勾銷其一切罪過,以顯示皇帝之仁德。

昭帝即位後,他的年號是始元,這個年號用了六年,到公元前80年,改用了新年號“元鳳”。按照慣例,改元就得來一場大赦。

逃亡在外的侯史吳見大赦了,就去官府投案自首。

燕蓋謀反案是由廷尉王平和少府徐仁共同主持審理的,由於侯史吳的事跟謀反案有關涉,也由這兩人處理。

王平徐仁認為,桑遷並未參與謀反案,隻是受其父桑弘羊的牽連,他不屬於謀反者,隻是連坐者。那麼,侯史吳窩藏桑遷也就不是窩藏謀反者,而是窩藏連坐者。這個罪行在大赦的範圍之內,因此,王平徐仁赦免了侯史吳之罪。

然而,霍光顯然是想借此案徹底地翦除異己。因為此案讓他明白,隻有權力足夠大才能安全,跟別人分享權力是危險的,哪怕這個分享人是自己的女婿和親家也不例外!

有禦史看出了霍光的心意,或者就是在霍光的授意之下,對此案提出了異議,認為:“桑遷精通儒家經典,明知其父背叛朝廷,卻不加以勸阻抗爭,這就跟謀反者沒有兩樣(這就是《春秋》決獄的精髓了)。侯史吳身為三百石的官吏,窩藏謀反者桑遷,與平民百姓窩藏連坐者性質不同,侯史吳不能赦免!”

這位禦史請求朝廷重新處理侯史吳之罪,同時彈劾廷尉、少府等為“謀反者”開脫的官員。

霍光的矛頭隻是指向廷尉和少府嗎?如果你知道徐仁是丞相田千秋的女婿,你當然就不會這麼認為了!

事關自己女婿,一貫與世無爭的田千秋坐不住了,多次為侯史吳說情。

霍光始終不肯罷休。

田千秋就在公車門召集中二千石官及博士官開會,商討侯史吳這事究竟屬於什麼性質?應怎麼處理才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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