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用信用卡,給你的信用卡減減肥
現金不夠,沒關係,有信用卡呢!如果連卡上的錢也不夠呢?更不怕了,不是可以透支嗎?
是的,信用卡真的很方便!可這方便具體體現在哪兒呢——花錢方便!無聲無息,錢就沒了。對有些人而言,似乎隻有花現金的時候才是花自己的錢。對這樣的消費者來說,信用卡會變成了吃錢的老虎,不及時醒悟,後患無窮。信用卡帶來的方便是任何其他支付方式無法比擬的,所以,建議你隻保留一張信用卡,平時盡量使用現金。
關於信用卡的產生,有過這樣一段趣事:有一天,美國商人麥克納馬拉在紐約一家飯店請客吃飯。在結賬時才發現沒有帶錢包,他深感難堪,不得不打電話叫妻子帶現金來結賬。這事讓他產生了一種想法,並於1950年與朋友合作,創立了“大萊俱樂部”。該俱樂部為會員提供一種證明其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會員憑卡片可以記賬消費。
這種商業信用卡後來隨著銀行的介入,逐漸轉變成了以銀行信用為特征的信用卡。這種信用卡很快風靡起來。但是很快也出現了問題,由於發行信用卡的銀行之間互不聯係,持有它的人隻能在一定地區使用,超出一定範圍,根本就沒人理它。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美州銀行率先站了出來,開始和加利福尼亞以外的一些銀行定合同,主要就是準許它們發行美洲銀行卡。1976年,美洲銀行卡改名為VISA卡,即我們常說的維薩卡。這就是VISA卡組織的由來。隨後,在與VISA卡組織的壟斷作風的競爭巾,許多銀行聯合起來,組建了一個新的組織,該組織的成員也像VISA卡組織的內部成員一樣相互之間建成了一個網絡。從而組成了MasterCard組織,即我們常說的萬事達組織。隨著時間的推移,VISA和MasterCard兩個組織日見壯大,許多銀行不再試圖建立新的組織,而直接加入這兩個組織中的一個。加入的條件之一就是要在卡上標上它所加入的信用卡組織的徽記。我們現在使用信用卡或與信用卡相關的金融工具時,都會看到這兩個標誌。這兩個組織在當今的信用卡組織中始終充當著領路人的角色,而且相互之間的競爭與壟斷也如火如茶地進行著。
可見,信用卡的出現,其初衷就是要為人們提供一種信用憑證,使得人們可以憑借自己的經濟收入和人格,從銀行獲得一定的信貸額度。
目前,我國除少數信用卡如招商銀行的一卡通、上海東發展銀行的普通東方卡等不允許透支以外,多數信用卡發卡行都允許用戶善意透支。可透支金額從1000元到10000元不等,一般普通卡多為1000元—5000元之間,金卡多為5000元以上。透支通常需經發卡行的同意。透支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天。透支利息自銀行記賬之日算起,15天內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超過15天的,按日息萬分之十計算;超過30天的,按日息萬分之十五計算。透支計息不分段,按最後透支時間的最高利率計算。
現在許多年輕人經常出現刷卡危機。
小張最近接到發信用卡的銀行寄來的帳單,有好幾筆的消費都不是自己花的,驚疑之餘,他打電話到銀行去查詢。銀行要求查看當初的客戶留存聯,但他早就丟掉了,由於沒有證據,他隻好付款了事。
這樣的例子時有耳聞,現在有些不法商人會模仿客戶的筆跡,向發卡銀行申請款項。在簽完信用卡後,收銀台通常會給客戶一份留存聯,但有些人當場就把它丟掉,不做記錄也不留下來核對帳目。其實這種作法相當危險,最好是有個本子記錄信用卡的消費日期、地點及金額,買什麼物品或用途等,另將留存聯訂在記錄簿上,每月對帳單寄來後,核對無誤才將留存聯丟掉。有些款項的帳單未到,要等下個月再核對,但一定要留存證據才不會付了不該付的錢。此外,保存信用卡付費記錄,還可令你在將來也能對曾買過的東西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