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2 / 3)

她躺在床上,想得出了神,手腳發僵,雙手絞在一起。忽然霹靂一聲,她從床上跳了起來。哎呀,打大雷,真可怕!她飛快奔進堂屋,爸還坐在那兒楞著。他看著又老了幾歲,低著頭,臉上滿是皺紋。她在門邊椅子上坐下,心裏盼著爸沒看見她。雷又轟隆起來,她顫抖了。寶慶忽然抬起頭來。“別害怕,秀蓮。雷不傷人。記得嗎,孟先生說過,有文化的人從來不怕打雷,他們懂得打雷是怎麼回事。”

她走回裏屋,扒下衣服,靜靜躺下。外麵溫暖黑暗的夜空中,閃電一掠而過。

等,等什麼呢?孟良要她等。別人也說,應該等一等。她是不是該等著爸給她找個丈夫,或者等著醉醺醺的媽來賣她?真笨!電影裏的人物從來不等。他們向往什麼,就追求什麼,準能到手。他們從不念書。她也不要念書,不願等待。她願意玩火,哪怕燒了手,又有什麼要緊。燒疼了,也心甘情願。愛能解決所有的問題。

她想起李淵,心跳得更快了。她是在電影院裏認識他的。他是個漂亮小夥子,是她秘密的男朋友。他大約二十五歲,高高個兒,闊大方正的臉,粗手粗腳。他五官端正,一雙小黑眼溫和潮潤,富於表情。他看上去很粗獷,可是在她所見過的人裏,也就算很有風度的了。他一笑起來,露出兩排整齊漂亮的牙,莫名其妙地使她挺動心。

李淵給個官太太當秘書。這差事用不著多少文化,不過他倒是能讀會寫,跑街,記賬,樣樣行。誰給太太送了禮,由他登記,外帶跑腿。官太太沒有職務,可秘書的薪水由政府開支。他挺討人喜歡,活兒相當輕鬆,他很滿意這份差事。美中不足之處,是薪水太少,不過總算有個秘書的頭銜,有的時候,也管點用。

有一天,他在電影院裏遇見秀蓮,跟上她,交開了朋友。秀蓮喜歡黑暗中有個男朋友陪著坐坐,而李淵覺著跟重慶最有名的唱大鼓的交往,十分得意。

他第一次跟她說話時,她臉紅了。不過很快,倆人就規規矩矩坐到一塊兒看電影了。

開頭,他們的關係發展緩慢,雙方都很謹慎。在黑暗中,兩人的臉有時挨得很近,總是秀蓮先挪開。不過他的臉還是離得不遠,叫她心驚肉跳。有時李淵的臉頰幾乎碰到了她的臉,她覺得全身發熱。

關係越來越密,她盼著電影快完的時候,他會象男主角吻女主角那樣,吻她一下。但是李淵沒這樣做。她焦躁起來,頭一動也不動,乜斜著眼看他,他直挺挺坐著,目不斜視。她氣得站起來就走,連個再見也不說。難道他不懂得女朋友的心理?她一起身,他馬上發覺,說:“明兒見,還是老時候。”她回了家,而他還坐著,繼續往下看。

第二天,她不想去影院了。幹嘛要跟個麻木不仁的人一塊坐著看電影?他從來就不樂意跟她一起在街上走,幹嘛還那麼賤,要去會他?他為什麼從來不請她吃飯?她怒氣衝天,不過到了兩點,還是匆忙趕到電影院,在往常的座位上坐下。不管怎麼說,他是她第一個感興趣的人,雖然隻會木頭人似地坐著,他可挺漂亮呢。

他一直在大廳裏等她,是跟她一塊兒進來的。他跟平常一樣,也坐在老位子上。在昏暗中,他越發顯得俊俏。他比以前坐得更挨近她。說話的時候,嘴唇離她耳朵那麼近,她能感覺到他那灼熱的呼吸。她的心跳得更快了。

他靠了過來,拿起她的手。她的手攥在他手心裏,象個被人逮住的小白鳥兒,柔軟、嬌嫩、戰戰驚驚。他的手雖大,動作卻很溫柔。她一動也不敢動,手心直出汗。

她輕輕把手拿開,用手絹擦了擦手心。幹嘛讓他碰她的手?不能那麼賤。

散了電影,李淵的嘴唇幾乎挨到她的耳朵,悄聲說了話。跟他去吃頓飯怎麼樣?她的心怦怦直跳。事情有了進展,他要請她吃飯了。跟李淵一塊兒吃飯,當然樂意,多美呀!

他帶她到一個極小極髒備有單間的飯館去。李淵請她上這樣的館子,為的是顯擺一下,他見過世麵。不過,他這番心機算是白搭,因為秀蓮並不懂得,這種設有雅座的館子,在重慶是最費錢的。

他要了酒,酒嗆了她的嗓子。不過她還是笑著,假裝挺喜歡。第一次喝,不妨嚐一點,她渴望闖練人生。李淵出奇地沉默寡言。她覺出來他的眼睛一直沒放鬆她,眼光上上下下打量她,看她的胳膊、脖子,還有臉。“幹嗎這麼瞧著我?”她高高興興地問。

他臉紅了,一句也說不出來。

酒刺激了她。她想唱點什麼給他聽,但是沒有勇氣。她有很多話要對他講,才子佳人的鼓詞都用得上。想說點自個兒心裏話吧,倒又說不出來。於是倆人都坐著,楞楞磕磕,一言不發。心裏的話,找不到適當的言詞表達,不過倆人都覺著美滋滋的。

打這回起,他們常見麵。嘴裏不說什麼,心裏暗暗使勁,笑起來心領神會。有的時候,為了他不肯跟她一起走道兒,不願意人家在公共場所看見他們,她氣得直罵。“你當我是什麼人?不喜歡我嗎?我哪點配不上你?”這麼一說,他就笑起來,用那雙會表情的眼睛,愛慕地看著她。

挨了罵,他就買些東西送她。一盒糖,一塊小手絹。她喜歡他送東西,但又遲疑著不敢收。爸爸說過,不能要男人家的東西。李淵給的,怎麼能不要。不能得罪他。有一次,她猶豫著不敢要,他挺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