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之間的矛盾,首先應該是找本姓的大輩來解決,這在農村是屬於正常的,可是在木清水看來,自己的爸爸恐怕是不行。

果然管事的看了看,兩頭勸說,發現根本不行,索性就不管了,這件事情就到了村裏。

這時候混亂的年代已經結束了,社會都在休養生息,村裏的幹部麵對這樣頭疼的問題,首先也是調解。

可是木清水的爸爸說法非常簡單,我是他爹,他們為什麼現在不養我?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就是忠孝文化,你不孝順自己的父母,這個話沒辦法說,而且影響非常不好,事實上就是這個樣子。

所以對於老頭根本沒有辦法勸,因為他說的就是現實,村幹部看到這樣的情況,隻能去給那兩個兒子做工作。

沒想到人家那兩個兒子也說的非常清楚,我們兩個從小是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的,爺爺奶奶撫養的我們。

所以我們非常感激我們的爺爺奶奶,我母親在1940年左右就已經去世了,當時我爺爺奶奶還活著,我們還是跟著我爺爺奶奶,那時候雖然是舊社會,但是我爺爺奶奶對我的撫養義務,在那個年代也是正常的。

村幹部也知道這段曆史,所以也是無話可說,1945年左右,我爺爺奶奶去世了,所以我和我的父親分家了。

當時還不是新中國,還屬於國民黨統治時期,按照當時的法律,我們已經分家結束,大家當時都同意的,我們按照民國的法律,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村幹部也是啞口無言,因為那是舊社會,在那個年代這樣做也是符合當時的法律,甚至按照當時的規矩來說,這樣做是中規中矩,沒有問題。

有分單,有中間人,當時大家都簽字畫押,你現在反悔了,你這叫說話不算數,我肯定不同意。

村幹部盡管苦口婆心的勸,“咱們現在是新社會了,這是新中國。贍養老人是每一個中國公民應該做的,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法律,每一個公民都要遵守。”

“你不能老抱著以前的文件,你得看看現在的社會,如果名聲傳出去,你說你們一家子難看不難看!”

沒想到兄弟倆人家都不同意,人家的說法也非常簡單,以前已經辦好的事情,你們現在說不算就不算了,還有沒有王法?

這懟的村幹部也沒脾氣,畢竟人家說的也是事實,兩方說的都是事實,現在怎麼辦?

村裏的幹部也沒辦法,最後這件事情隻能上交到公社。

公社就屬於鄉鎮單位了,考慮到這件事情影響非常不好,不管法院判決如何,首先你們應該保證老人現在的生活。

公社直接來到四個兒子家,老大和老二根本不聽,依然不肯服從任何條件,老三老四說的非常清楚,我們養的是自己的媽媽,我們可以養自己的父親,但不能光讓我們哥倆養。

木無雙等不了這麼多,欺負不了老大,也欺負不了老二,老三更是不一定聽自己的,因為老三是個光棍,所以最容易欺負的就是老四,也就是木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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