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清水的媽媽和管事的嘮叨起來,畢竟這中間的恩怨可太多啦。

“我家老頭去世了,是因為去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強製執行的時候,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他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都不贍養老人,老頭子死的時候都 70 歲了!”

“就算他兩個兒子不養我,也不能不養他親爹啊。法院的判決書他們都不執行,你們當村幹部的,為啥不處理這事兒?”

管事的是村裏的治保主任,碰到這種問題也沒法回答。

“老嫂子,咱就打開天窗說亮話吧!你丈夫是 1960 年離開家鄉去的內蒙,那時候公家派他去,好歹有口飯吃,家裏的條件也不好。”

“1981 年正月十五,你丈夫從內蒙古回來,就住在你二兒子木清水家!”

“對啊,我老頭子回來了,那是我丈夫呀,當然和我一起住啦。但是我兩個親生兒子養一個老人,他還有兩個兒子呢,憑啥不給他爹養老?”

村幹部也被問得啞口無言。中國的傳統文化不就是孝順文化嘛,一個兒子連他爹都不養,這就是不孝順啊。

按現今的法律,兒女得贍養自家老人,可這倆前妻生的兒子,強得像頭驢,咋勸都不聽。

俺們村幹部也在村裏給調解過。當時你們都在,那哥兒倆說得清楚,按分單,活著不養,死了不葬!可他們簽分單那會還是舊社會呢,現在是新社會了,哪能拿前朝的法律管現在的事!

所以雙橋法院判決的時候,就算還沒出判決書,也要求她倆兒子必須給老人 100 塊錢和 100 斤白麵,再給個住的地兒。

哪怕是公社把這倆人綁樹上,人家哥兒倆就是不辦!

事已至此,人都死了,說這些還有啥用!

木清水他媽不答應,“我家老頭子走了,可這事還沒完!這判決書還執不執行!”

在場管事的,加上村幹部和一些老人都開始勸,“人都走了,以死者為大,先辦葬禮,其他的事等辦完再說。”

三言兩語就把大家說得心服口服,事情總算暫時平息了。木清水哥倆就在現場,也隻能幹瞪眼,心裏擔心著明天的葬禮能不能順利舉行。這事還真不好說,隻能提前安排好,要忙的事可太多了。

在農村,就是有些人不要臉,啥破事都幹得出來,這就是現實的農村。

當天晚上倒是沒出什麼事。第二天中午,聽在場的老人講過去的事,木清水慢慢聽明白了。原來他父親小時候一口奶都沒喝過,剛出生就被老大家直接抱到自己屋裏,當成親生的養了。所以呢,他父親因為養父母很有本事,從小就是個富貴少爺,想去哪讀書都是他父親安排。

他父親年輕的時候,身高 1.8 米,長得白白淨淨,特別帥氣。要是不跟這個人接觸,光看外表,那形象可好了。也正因如此,他才能去燕京大學堂讀書。畢竟有他父親的關係,還有家裏的錢,在那個年代能上學,還有人關照,隻要不闖禍就行。所以,他上學的日子肯定很快樂。

人活得單純,沒啥心眼兒,卻也正常,可能就是智商比常人稍低一點兒。

不過在那封建年代,家裏條件不錯,還是能娶媳生子的。老爺子心裏跟明鏡兒似的,養子啥樣兒他清楚得很,所以隻要他在家掌權,就出不了亂子。

這麼說吧,1945 年前,他爹的日子可美了,就是個少爺,有吃有喝有玩兒,不惹事就成。

生活簡單,沒壓力沒煩惱,老婆孩子熱炕頭,那哥倆打心眼兒裏感激爺爺奶奶,壓根兒瞧不上自己爹。

那時候,兒媳婦得孝敬公婆,公婆有能耐,日子才能消停。這也解釋了他爹為啥有個快樂的童年,整整 30 年都快快樂樂的。

清朝沒了,民國來了,一直到 1945 年,木清水他爹都過得挺不錯。

1940 年他爹的媳婦走了,當年就又娶了一個,也就是他媽,他媽和他爹一起生活到 1960 年。

也就是說,媽媽和爸爸跟他倆和前妻生的孩子一起生活了五年,還有公公婆婆。所以人家感激的是爺爺奶奶,根本不是自己爸媽。

哥倆這下明白過來了,但另一件事又引起大家注意。

原來,木清水的爹跟姓王的一家起了衝突,因為王家在 1938 年左右放了火,還冤枉是木清水他爸點的。王家就把這事告到衙門去了,那時候,衙門口可不是好進的,有理沒錢都沒門!

好多人想調解,根本沒用!前麵打官司呢,木清水的爺爺就跑到縣衙,在後頭跟那些當官的喝喝酒,這事就給擺平了。

當時判決結果是木清水他爸沒罪,老爺子自己騎自行車回村,到了村門口就下車走回家,一路上誰見了都得打招呼。

管事的怕王家鬧事,還特意安排了些人,緊緊盯著王家。

終於到出殯的時間了,二踢腳一響,所有人都開始緊張,亂不亂就看這一下咯。

木清水看著自己的老婆,抱著自己的兒子,領著自己的女兒,管事的安排的非常到位,畢竟在農村葬禮觀看的人非常多,場麵可以說是,有點失去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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