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老爺子還在世,所以沒人敢提分家。1945 年左右,老爺子兩口子去世了,木清水的父親,也就是大兒子,帶著弟弟、姐姐和自己的父親簽訂了分家協議。

木清水沒見過自己的爺爺奶奶,但老一輩人的說法還是可信的,畢竟一個人可能說謊,一整個村子就不太可能了。而且今晚有很多長輩過來,木清水哥倆聽著聽著也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因為現場有很多老年人,他們記得木清水的爺爺。當年埋葬他爺爺的時候,殺了 18 口豬,前 17 口都被人拿走了,直到殺了第 18 頭豬,才把人埋了。

因為自己的爺爺,是弟兄三個,木清水自己的親爺爺排行老二,老二家的孩子也就是自己的爺爺,過繼給了老大。

老三家孩子特別多,老三的說法就是,應該過繼我的兒子給老大,因為我們家兒子多,所以在埋葬自己的爺爺的時候,老三家就出來攪混水。

理由也非常簡單,過繼老二和老三的孩子有什麼不同?我們家家庭條件不好,為什麼不給我們一個機會?

按照封建傳統,長子過記得應該是自己的弟弟,如果弟弟家沒人,才能是下麵的弟弟。

但是老三家不這麼想,隻要殺完一口豬,直接背回自己家,所以當時的情況就是這個樣子,第18個口豬,終於弄不走啦,這才最後辦成的葬禮。

埋完人回家就打架,葬禮總共用了 18 個管事的,九個管事的打九個管事的,當年的葬禮可以說是附近最大的葬禮了,幾乎耗費了一半的家產。

木清水的父親本來生了五個兒子,他前妻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他母親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隻不過活下來的隻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

當年老爸和他大兒子分家,那可是解放前,大概 1945 年的事兒。那時候分家,好東西對半分。老爸前妻生的大兒子可不老實,趁著爺爺奶奶去世亂糟糟的,悄咪咪把好多東西都送他姨姨家去了。後來這兩撥人鬧翻了,還不承認有這事兒,要不是有人傳話,大家都不知道還有這出呢。

當時分家說得清清楚楚,活著不養,死了不葬。雖然在那個年代,屬於民國時期,所以封建傳統很多思想糟粕還是存在,民間有民間的辦法,法律有法律的要求,但是在當時的農村,還是按照封建思想辦事兒的比較多,畢竟幾千年的封建文化,在農村紮根非常的深。

1945 年那會,這裏還沒解放,還是國民黨當權呢。分家沒多久,就解放了,這就算是曆史遺留問題吧。我也是頭回聽說這事兒,真是超乎想象啊!我小時候哪懂這些,老爸也不常在家。他 1960 年就去內蒙古了,1981 年正月十五才回來,整整 21 年啊!他根本沒養過我和家裏人,全靠我媽一個人拉扯我和我哥。這段曆史我也不太清楚。

上輩子的恩怨肯定會傳下來,這是永遠不變的道理。有些事你覺得過去了,別人可記在心裏呢。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