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1 / 2)

當時鮮特生兼任《民主報》社長,他找重慶市長張篤倫要求釋放《民主報》被捕人員。張篤倫說這次行動牽涉麵廣,是高層直接指揮的,市府無權過問。旋即,鮮英派楊複全趕赴李子壩固廬,這裏有他當川軍師長時的老友李根固,當時任重慶警備副司令,鮮特生想請他幫忙設法放人。

李根固對來人說:“你回去告訴特生兄,警備部一切是警備司令孫元良說了算,我這個副司令快要下台了,情況特生兄是清楚的,此次行動是長官公署蕭毅肅[22]與孫元良幹的,我實在幫不了忙,形勢緊張,叫他自己珍重。”一籌莫展之際,大家想起了辭去民盟秘書長的梁漱溟,當時他還擔任著民盟中央常委的職務,他正好住在北碚。梁漱溟在國共和談中多方斡旋,與國民黨高層人士常有接觸,是國內外都很有影響的人物,加之梁漱溟跟西南軍政長官公署主任張群是老相識,便於談話。

6月3日,楊複全被奉派前往北碚金剛碑勉仁書院。這時梁漱溟正用午膳,聽完情況後,便囑咐夫人陳樹蘖準備洗漱用具,馬上與楊複全一道乘車趕赴“特園”。當晚,鮮、梁二老仔細分析了情況,梁漱溟迅即擬就一份個人書麵談話稿,囑楊複全急送《大公報》經理王文彬,請務必於次日見報。

6月4日一早,山城人讀到了梁漱溟的一份公開聲明:“本人因連年從事國共和談,毫無成效,現和談已經破裂,因此辭去民盟中央秘書長職務,退出政治環境,回渝專力繼續完成我的《中國文化要義》著述,不再從事政治活動。但此次重慶軍警當局,卻任意虛加罪名,將民主同盟機關報《民主報》社人員全部逮捕。根據政協決議及蔣委員長四項諾言,民主同盟屬於合法之政黨,《民主報》的所有言論,一貫遵從民盟之政治主張,即和平、民主、團結、統一之原則。《民主報》全體工作人員,是在民盟中央領導下從事宣傳工作,今竟無故而被國民黨地方軍警逮捕,本人為民盟中央主要負責人之一,處此非常局麵,本諸‘臨難毋苟免’的準則,決定義無反顧的站出來,肩負起我應負的責任,向國民黨地方當局進行交涉,立即釋放非法逮捕之‘民主報’全體員工,早日恢複和維護他們的人身自由權利……”6月4日上午,梁漱溟再去西南軍政長官公署找主任張群和秘書長劉壽朋,交涉釋放《民主報》被捕人員。張群向梁漱溟解釋:“‘六一’行動是最高層指示的全國性統一行動,目的在於維護地方治安秩序,肅清匪諜,防止共產黨分子在後方製造暴亂的必要行動,至於被捕人員,須經治安單位審查後,如無問題定當予以釋放,《民主報》人員亦不例外,我會先告之經辦單位,早日審理,若無問題,早日釋放,請梁先生放心。”並言明他近日要去南京開會,以後有什麼事情請梁先生找劉壽朋秘書長;而且當麵交代劉壽朋將今天的談話轉告蕭毅肅和孫元良。

此次交涉結果使鮮英非常高興。

經過梁漱溟幾天的交涉,據理力爭,營救被捕人員獲得初步成功,這次《民主報》被捕同誌除唐弘仁、李康、舒軍、張真民、餘揚明、龍聖夫、張明泛等七位主要工作人員以尚需繼續審查為理由而拘押之外,其餘人員全部獲釋。

幾天以後,鮮特生又到重慶警司詢問唐弘仁、李康等七位同誌何時放出時,答複是:“這幾個人問題尚未審結,暫時不能釋放。”然而,從7月份開始,內戰形勢更加緊張,國民黨政府的“戡亂總動員令”頒布,重慶軍警特務再一次掀起鎮壓行動,《民主報》尚在押的唐弘仁、李康等七位同誌,不僅沒有放而且被押往渣滓洞的集中營。

1949年元旦,蔣介石發表下野文告,代總統李宗仁妄想以“和談”挽回已去的大勢,遂請民盟主席張瀾(表方)出麵轉求於中共。張表老說:你們如果有誠意,首先就應釋放“政治犯”,特別是大批關押在重慶渣滓洞集中營的。國民黨方麵表示可以釋放民主同盟的被捕人員,並要求提供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