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胖雖然進了拘留所,等待有關部門整理資料,公安局的領導還是特別照顧,因為楊小胖發現其中有一個人不對勁,這小子恐怕有別的想法。
二小姐在外麵就開始活動,並且找到了自己的父親的關係,似乎沒有什麼用,因為沒有人敢幹這樣的事情。
然而二小姐還是想出辦法來了,畢竟人來辦這個案子,從犯和主犯肯定是不一樣的,想越獄,那是不可能的,想從看守所裏跑出來,那更是不可能。
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公安機關肯定會進行抓捕,想跑都跑不了。想明白這一切之後,很快就找到這兩個馬仔的家裏人,同時也找到了這個毒販的家人。
在花錢的情況下,見了律師之後就改了口供,楊小胖變成了一個無辜的路人,公安局的領導就這樣看著,這些收錢辦事的人,都不是公安局的。
麵對犯罪分子,突然間翻供,警方也是沒有想到,但是毒販的證明是證據,兩個馬仔的口供也是證據。
按照這三個人說的,楊小胖就是一個司機,主要負責開車,毒品上麵根本沒有人家的指紋,如果按照這個量刑,那隻能是三年有期徒刑。
麵對這個結果,二小姐還是非常滿意的,劉傑也在暗中觀察,覺得這件事情似乎太容易了,好像有錢就能辦事兒。
其實這都是公安局領導安排的,為的就是讓毒販組織特別放心,畢竟楊小朋友身上有嫌疑,恐怕這一次之後就沒有人懷疑了。
事實認定的非常清楚,關鍵的證據又沒有,所以楊小胖同誌馬上就變成了小跟班。
二小姐還是非常願意花錢的,隻不過花了200,000就解決了,因為他綁架了這倆家人的家人,為了自己家人的安全,兩個小馬仔,就這樣承認了。
毒販是因為自己的家人在人家手裏,也不都不聽話,所以他們都一致口供,這就讓事實形成。
在法庭上三個人是一口咬定,事實就是這個樣子,楊小胖同誌,馬上就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二小姐親自來到現場外麵,當楊小胖從裏麵出來的時候,一眼就看到了這個女孩。楊小胖的內心非常複雜,沒想到這群人真的是無孔不入。
販毒案件肯定要執行槍決,這三個人肯定是死定了,但是楊小胖就隻能去監獄服刑了。
就在楊小胖以為這件事情結束了,販毒集團居然想出了別的辦法,因為他們有錢,擁有巨大的經濟實力。
對楊小胖這件事情上,非常用心。監獄其實還有一個人,這個人曾經就是二小姐父親的財務主管張天明,這小子拿著錢跑路了,因為涉嫌經濟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二小姐之所以能夠利用父親的關係,辦成這件事情,就是為了把楊小胖送到這個人身邊。
楊小胖乘坐大巴車來到監獄,沒想到等待自己的是脫光衣服檢查,清點個人物品,然後就無奈的穿上衣服,來到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