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胖感覺這件事情都沒辦法處理了,如果按照證據來說,人家提供的戶口本就是證據,畢竟戶口本具有法律效力。
可是有人動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把戶口本上的年紀給改了,這不是自己能夠操作的,可是如果自己堅持追查下去,那就得罪了副科長,如果說自己糊裏糊塗,萬一以後這件事情弄出來,自己就要承擔責任。
楊小胖沒有想到,人際關係這麼複雜,現在怎麼辦?人家是公安局,是自己單位的上級單位,頂頭上司,直接管著自己,楊小胖為難了。
無論怎麼做,都沒有辦法得到雙方的認可,這就讓自己難受了!麵對家屬的追問,人家帶著律師,對於這個犯罪分子的出生年月日不認可,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調查,最好是進行補充偵查,這到底是什麼問題?
作為主要負責人的科長,明確表示,一定要公平公正的執法,請對方放心,麵對對方提供的證據,公安機關收了下來。
楊小胖不知道的事,轉頭科長就把自己給出賣了,很多人都通過各種渠道,給楊小胖打電話。
楊小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居然有這麼多領導,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有的要求自己嚴格執法,不用說,這些人想幹什麼!
有人說你現在新的戶口本為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看樣子雙方已經開始行動了,並沒有達成一致。
然後讓大家都沒有想到的是,公安分局的副局長,突然間調整楊小胖的工作,楊小王同學調到另外一個案件當中。
這屬於一個突發事件,讓大夥都沒有整明白,連楊小胖也是稀裏糊塗,就這樣來到了專案組。
為什麼要這樣做?除了副局長,恐怕沒有人心裏明白,但是有一點非常清楚,那就是楊小胖同學遇到的問題更加嚴重了。
事情好像已經不受控製了,別看楊小胖同學進了專案組,雖然案件是真實的,但是為了調查清楚修改年齡的事情。
楊小胖第一次就遇到了盤問,當然是有什麼說什麼,不過副局長根本就不相信,嚴重懷疑楊小胖同學收受賄賂。
最終經過一個星期的調查,並沒有發現楊小胖同學的問題,反而發現副科長利用手中的權力,修改了犯罪分子的年紀。
有了證據就好說話了,公安機關進行內部處理,對於楊小胖同誌,提出表揚,但是當初辦事的局長不滿意了。
楊小胖同學到底是沒有什麼關係,因為一直就沒有行動,現在居然出了這樣的事情,肯定不能再留。
人誰能沒點事情?楊小胖,你對於自己的領導都不維護,那肯定要把你調開,這樣就簡單了。
同事們都對楊小胖同學不滿意,因為你一點都不替領導考慮,人家副科長對你多好,你看你幹的,這叫什麼事兒?
副科長因為違規辦理,也為了體麵,於是便辦理了一個病退,年紀還不是很大,現在就已經這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