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雲開不意外他的狡辯,在沒有確鑿證據前,要想一個殺人犯承認殺過人,並不容易,“那你有沒有留意到,你殺死常德的地方,那裏是個以前別人燒瓷器的地方,地上還有許多碎瓷片?”
楊安微頓,“草民沒去過那裏,不知大人在說什麼。”
蘇雲開輕輕冷笑,“破碎的瓷片邊緣鋒利,但多為碎屑,所以鞋底厚實的人並不會察覺到,可是鞋底薄的人卻很容易紮腳。常德是個車夫,一天到晚基本都在車上,不用下地,所以鞋底並不需要太厚,他的腳底也因陶瓷碎渣而紮出細小的血洞。可是像你這樣長年累月都要出遠門的人,鞋底卻必然會很厚實,紮進一些碎屑,或許連你都不知道。”
楊安下意識挪了挪腳,連他自己都沒有發現這個舉動,可旁邊盯看的人卻看得很清楚。楊敬見兒子如此,心中頓時騰起一股不好的預感,為了清白,更為了真相,他沉聲,“脫鞋。”
楊安詫異地看向自己的父親,“爹。”
“我讓你脫鞋!”
楊安沒有動,楊敬一步上前,要去脫他的鞋子,看看上麵有沒有碎渣。其他鏢師見狀,也上前幫忙,任楊安如何掙紮,鞋子還是被脫了下來。楊敬顫抖著將鞋底一翻,那厚有一寸的白色鞋底上,赫然紮進些許碎屑。他差點昏厥過去,也不顧那碎屑紮人,捏在手裏拚命揉,揉得指肚被硌出血,看清那是陶瓷碎渣,喉嚨頓時哽咽。
楊安大驚,跪地說道,“爹,我沒有殺人,這是什麼時候沾上的兒子不知道,我……”
“楊安。”蘇雲開冷聲打斷,“除了這個,你身上還有另一個更重要的證據,那個證據,是常德死前所留。”
楊安怒道,“還有什麼!”
“我說過,常德是車夫,常年要揮動辮子,所以手臂力氣很大。你製服他時不能讓他呼救,那勢必需要捂住他的嘴,那你就剩下一隻手,常德完全有機會反抗。他的右手大拇指指甲外翻,但卻並沒有泥土,所以他肯定是將最後的力氣用在了凶手身上。一個人連指甲蓋都快掙脫了,可見當時用的力氣有多大。楊安,你的身上,定有類似傷痕。”
“那也有可能是我在其他地方受的傷。”
見他還不承認,蘇雲開語氣更冷,“常德的身上雖然有因為掙紮而留下的傷,但明月驗屍後,發現唯有他脖子上的傷口能夠滲出大量的血。但是凶手將他倒掛在了樹上,那他的褲子本不該有血,可是在他膝蓋那一處衣裳,明月卻發現了血跡。就算脖子上的血噴濺到了別的地方,那也不該隻有膝蓋那一點有。唯有一種可能,凶手也受了傷,而在他搬運屍體的時候,為了不沾到死者的血,於是抱住他的腿移動,就在移動的時候,凶手的血被沾到了死者的褲子上。我想……你之前受傷的胳膊,隻怕在打鬥時,傷口又破開了吧。”
明月插話道,“你的傷是半個月前造成的,雖然當時傷得深,但半個月的時間傷口也已經在愈合了,沒有強大外力的話,是不會再撕裂的。你爹曾說你傷口裂口又溢出了血,還要給你請郎中看看,常叔膝蓋上的血,就是你的血!楊安……你就是殺害常叔的凶手。”
楊安麵如死灰,捂著胳膊不給楊敬看,抓著衣服不給別人掀,看得楊敬也心如死灰,他的兒子,真的是凶手。
他顫聲問道,“為何你要殺一個素未謀麵的車夫?你到底要借鬼姐姐的歌謠掩飾什麼?”
蘇雲開歎道,“為了掩飾他辜負阿菀的事實,為了他的妻子孩子不離開他,更是試圖以這樣殘忍的手段掩飾他所犯下的過錯。”
楊敬似在那一刻裏白了發,不想去關心那什麼阿菀,可又不得不問,“阿菀是誰?”
“阿菀就是童謠裏的鬼姐姐,她喜歡楊安,楊安卻隱瞞了自己有家室的事實並和她往來,最後導致阿菀懷恨自盡在這棵榕樹下。”
屢屢聽見阿菀的名字,楊安才稍稍回神,怔然問道,“你為什麼會知道這件事?阿菀和我一起,應該沒有任何人知道的。”
蘇雲開說道,“因為鬼姐姐的調子,就是《忘雲天》的調子,而那歌謠,來自袁州,來自你的老家。”
楊安愣神。
“阿菀有一副好嗓子,你投其所好,教她唱這首歌謠。而為這歌謠重新填詞的人,很清楚這是你教會阿菀的,所以隻改了童謠,並沒有改調子。因為他們想告訴別人,那個負心漢就是你,所指向的,也是你。”
楊安抬頭看他,“他們?”
蘇雲開轉向那沉默許久的祝安康三人,“就是他們。”
村人齊齊往祝安康三人看去,此時見他們異常鎮定安靜,便意識到這蘇大人說的不假。村人詫異,祝長榮也難以置信,“童謠是你們編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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