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羽晴眼裏,林芊是幸運兒,去盛世或萬臻都是難能可貴的機會,而在林芊看來,不過是在兩個爛蘋果裏選一個看上去不那麼爛的罷了。
第二天,林芊發了回複的消息給學校,選的是盛世。實習計劃很快也就下來了,讓她三天後去盛世報到。
上班前一天,林芊讓向羽晴陪自己去逛街置辦兩身像樣的衣服,向羽晴抱怨了兩聲沒錢,最後還是欣欣然赴約了。
林芊平常喜歡穿款式簡單的T恤搭配牛仔褲,滿櫃子都是。梁碩也曾經看著一櫃子的T恤皺眉,說她該準備些不同場合的衣服以備不時之需,那時候她隻是笑笑嘴裏說好,可卻從來沒有落實過。這下可好,臨上班了卻拿不出一套合適的,林芊忽然覺得梁碩平時臉雖然臭了一點,有時候說的那幾句話倒還真有幾分道理。
一場血拚下來,向羽晴直喊累,拉著林芊進了一家甜品店說要歇歇腳,稍後再戰上個三百回合。
林芊表示悉聽尊便,反正她該買的也已經買齊了,不該買的也買了不少。所謂不該買的,倒不是些花俏不實用的東西,而是她今年給梁碩準備的生日禮物,還是一件襯衣,隻不過多附一條領帶。
梁碩的心理潔癖很重,就像她提不得韓超君的名字,他的每件衣服也都是固定的一個牌子。雖然是一個商標從頭武裝到十個腳趾頭,可難免還是有例外,比如就前兩天被林芊扔進垃圾桶的那件襯衫。
林芊當初買給他那件襯衣,不過是看海報上的模特和他有幾分相似,覺得要是穿在他身上也不會難看到哪裏去,而且她那時候也為幫他準備什麼禮物犯愁了好幾天,於是也不管他會不會穿就給買了下來。
這次也是一樣,林芊沒指望他會穿,更沒指望他會喜歡,什麼生日禮物,對於她來說,不過就是個免得大家難堪的形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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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梁碩,林芊就不由得想到了明天就要開始的工作。她覺得老天還是嫌棄她的生活缺乏戲劇張力,這次見習,盛世給她安排的工作是總經理臨時助理,而在總經理一欄上,林芊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她一向諱莫如深的三個字:韓超君。
林芊沉沉的歎了一口氣,覺得胸悶無比。
“你怎麼了?明兒就是要上班的人了,一張苦大仇深的怨婦臉,也不嫌晦氣,要是被韓超君瞧見了,還以為你是有多不情願呢。”向羽晴向來口無遮攔,林芊習慣成自然了。
“我要是能不去就好了。”林芊一手攪著杯子裏的奶泡,一手支著下巴,說的有氣無力。
“嘿!上次我嫌棄去卓時那兒,你罵我白吃還嫌淡,現在這事兒到你自己身上了,你就給我玩雙重標準了?不待這麼耍無賴秀下限的。”
“那要不咱兩換換,反正兩頭有人去就行,學校也不會知道。”林芊提議。
向羽晴撅嘴想了一會兒,最後搖頭道:“算了,我都和辦公室裏的人混熟了,就不去開疆辟土了。何況上次在韓超君麵前丟臉丟大發了,我不去,死都不去。”
“切,你有臉嗎?”林芊輕嗤,搖搖頭別過臉看向了落地窗外。
窗外是通道,因為是周末,商場裏人很多。挽著手的小情侶,勾著肩的好友,往來穿梭其間很熱鬧,林芊歪著腦袋看著人群熙熙攘攘,發起了呆。她有一個怪癖,喜歡坐在一個角落看著人群,猜測他們是什麼身份,性格怎麼樣,步履匆忙是為了什麼,低頭擺弄手機又是在和誰溝通。世間萬物,人間百態,林芊很想洞悉別人,卻常常忘了審視自己。
向羽晴知道林芊這會兒在想什麼,也不理她,隻顧自己吃甜品。林芊這樣的狀態在她眼裏,那就跟抽風和沒事找事是一個道理,再通俗易懂一點,那就是閑的蛋疼。
一份芋圓下肚,向羽晴心滿意足的舔了舔嘴唇,原本想喊林芊回神再出發,目光一溜,卻是看到了卓時,還有他身旁另一個女孩子。
“林芊!”向羽晴壓低嗓子叫了林芊一聲。
林芊扭過頭“嗯”了一聲,剛想說“你吃完了?咱們走吧。”抬眉卻也是看到了卓時,一下倒將話噎在了嘴裏。
“你也看到了?”向羽晴伸長脖子,一邊望一邊問。
“當然看到了,走,咱們打個招呼去。”林芊收拾身邊的大包小包。
“你別急!”向羽晴低喝了一聲,眼睛滴溜溜的看著卓時和女孩坐到了不遠處僻靜的角落:“你沒瞧見他身邊帶著其他女的啊?”
“看見了,怎麼了?你吃醋了?”
“我呸!我吃他的醋?你別老提這茬行不行啊,真煩人!”向羽晴飛了一個大白眼,麵頰上卻是隱隱透出了些紅暈。
“不吃醋那咱們過去打個招呼不是挺正常一事兒嗎?看把你神經兮兮。”
“你忘了前兩天我和你說的那朵桃花了?我看,這女的十有八\/九就是桃花姐,她肯定知道了卓時辭職的事兒,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