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在這個時間點來個人贓並獲,那肯定就是鐵證如山,想跑你都跑不了,你想狡辯也沒用,因為事實在眼前,這是誰也沒有辦法改變。
但是這種洗錢的活動卻不容易了,除非你能找到證據,也就是說,你必須找到這個客戶,他的錢,是怎麼就給小額貸款公司的,然後呢,小額貸款公司,是如何在境外,把錢給對方的。
除非你能夠證明這一點,或者說客戶實名舉報,但是這些人又非常的狡猾,你普通人過去,人家根本不接你的單,反而沒有一定的人際關係,連門都進不去。
警方也非常的頭痛,因為安排進去的人,就是負責正常的小額貸款。根本就沒有機會接觸洗錢的行業,看來犯罪分子是非常的狡猾。
孫小果的身份就不一樣了,金融範對於孫小果非常的信任,因為兩個人一起坐過牢,在這個社會上,有這種黑曆史的人,很難融入正常的社會,因為人們喜歡帶著有色眼鏡觀察,畢竟你曾經做過,誰又能相信你徹底改過了?
雖然法律對於曾經坐過牢的人一視同仁,但實際上還是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這些人從監獄裏釋放回來之後,必須經常到派出所報到,而且當地有什麼事情,首先尋找的就是這些人。
這些人一般情況下都很難真正的和別人一樣,時間也許能夠證明一切,除此之外,好像沒有任何辦法。
警方對於孫小果是非常的重視,希望孫小果能夠提供非常準確的證據,孫小果發現自己取證很困難,因為兩個人一塊兒喝酒說的話,或者說兩個人聊天說的話,你交給警方之後,因為你采用證據的時候,你的證據來源並不合法。
有可能當庭不承認,比如有個人喝酒了,他說了很多危險的言論,當你把這個證據交給警方的時候,對方可以一口咬定,我沒說,就算你拿出證據來,對方也可以這樣解釋,那天我喝多了,已經不知道了,我當時喝酒說醉話。
你又能怎麼樣?這樣的證據起不到什麼作用,必須拿到對方進行洗錢違法活動的證據,比如某年某月某日,幾點幾分幾秒,誰通過什麼樣的方式,把自己的資產交給了小額貸款公司。
隻有這樣準確的消息,才能夠起到作用,可是孫小果發現,金融範根本不管這些東西,人家隻負責網上轉賬,同時聯係一些境外的人,看中孫小果主要有3點。
第一,孫小果精通粵語和英語,在語言溝通上是沒有問題的,再加上孫小果,本來就是一個北方人,普通話更沒有問題。語言上想找一個,這樣的人並不容易。
第二,孫小果曾經坐過牢,在監獄的生活並不美好,一個人失去了自由,被法律懲罰,強製勞動改造,相信每一個人進去之後,都絕對不會再想進去第二次,因為那是真的受罪。
第三,自己對孫小果知根知底,孫小果沒什麼本事,學曆不高,能力還行,這樣的人很容易控製,因為喜歡錢就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