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別讓人家以為咱是黑社會!(2 / 3)

這小露露也真夠能藏事兒的。

她居然連阿彪都沒說。

新員工招的多了,我自然也有了機會。

於是我將中關村的那個項目,便趁機跟琛哥說了。

就是陸天豪給我的那個項目。

挺大的。

前期就需要近百人。

琛哥聽後,高興壞了。

他拍著我的肩膀說道:“小龍啊,你簡直就是我的福星啊!”

然後他還信誓旦旦地保證,一旦這項目拿下來,他願意拿出一年服務費的15%,作為居間費給我。

我大體上算了一下。

100人的項目,一年服務費大約是一百五六十萬的樣子。

那15個點兒,就是二十多萬了。

這可不是一筆小錢兒。

而且琛哥這人做事很嚴謹。

他為了讓我吃下定心丸兒,還非要跟我簽一份‘居間合同’,稅點由他代繳。

所謂居間合同,其實就類似於一種中介合同。

說白了,我是中間人。

這15個點兒,算是我將這個項目轉讓給琛哥的傭金,好處費。

這是一個信用不值錢的時代。

很多人為了利益,隨便許諾,隨便發誓。

但我相信,琛哥不會。

“琛哥,遠了!”

“我是你兄弟啊,我們之間還要什麼合同?”

“是不是不把我當兄弟啊。”

“說白了,就算您不給我這筆居間費,我也不會有任何怨言。”

“你是我大哥。”

“我還要你罩著我,跟你學本事呢。”

“一日為大哥,終生為大哥。”

我向琛哥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和態度。

反正我覺得,跟自己大哥簽什麼居間合同,挺嗝應人的。

就像是我老家農村裏經常發生的那些事,比如說父母老了兒女之間贍養問題出現糾紛,還要讓官方和媒體介入,逼著子女們簽什麼贍養協議,誰出多少,誰出多少,今年父母跟誰住,明年跟誰住……

甚至一分錢都要寫到協議裏。

天知道,老人的心裏有多痛,有多苦?

我覺得,親情這東西不需要承諾,更不需要什麼合同、協議。

這是為人之本!

孝敬父母、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最基本的義務!

把它變成一種合同、合約,真是特麼的一種人性之淪喪啊!

反正我是看不慣。

而且,我也已然視琛哥為親情,為親人。

自然也不會做出那種拿合同約束彼此的事情來,真嗝應。

“兄弟,既然你這麼說了。”

“哥哥還能說什麼呢?”

“好兄弟!你就看琛哥以後怎麼做就完了。”

琛哥也沒再強求,上前拍著我的肩膀,點了點頭。

就這樣,我們便開始跟中關村那個物業上的老大,崔金誠,進行了電話聯係。

對方一聽說是豪哥引薦的,非常重視。

我們就約在‘大宅門’一塊吃個飯,見麵詳聊。

琛哥還帶著我去一個大型市場上逛了逛,買了一些禮品,字畫。

他喜歡給人送字畫。

畢竟琛哥平常接觸的,都是那些有錢有勢的達官貴人。

這個物業老大崔金誠,人家也不差錢兒。

送錢、送酒啥的,恐怕不稀罕。

那就隻能送些文玩啊、字畫啊啥的。

“晚上去趕崔總的飯局,就別往身上揣家夥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