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年你沒有受傷,你現在可以非常靈活的用自己的手,你可以學一門技術,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殘疾人賠償標準絕對不隻是這一點,你這個傷殘級別,可是非常嚴重的。”
“最重要的就是,鄉裏鄉親的,總要給你一碗飯吃,最起碼也應該,在工廠給你安排一個工作,就算在工廠看大門,工資也要比別人高,直接賠長你一筆錢,然後保證在沒有看過你!”
“別說了年輕人,有些事情你不懂,窮不與富鬥。陳老板家有錢,我就是個窮光蛋,否則的話,我現在天天休息了,哪裏還用得著,這麼大一把年紀還幹活。我一天不幹活就沒有收入,當年受傷,雖然工廠也存在不對,但是那個年代一個月工資才600塊錢。100,000塊錢已經不少了。”
“農村人講究的就是說一不二,怎麼說的怎麼來,人家當初已經答應了我的條件,給了100,000塊錢,這件事情已經結束了,我如果在找人家,那就等於耍不要臉了!”
看著眼前的門衛,劉小亮惡毒的想法,“你兒子馬上就要大學畢業了吧,有女朋友嗎?”
“畢業之後來廣州生活,找工作,買房結婚,什麼不要錢?就老說你那點工資,能給孩子付個首付貸款買房嗎?”
“沒有錢,你兒子拿什麼買房?沒有錢你兒子拿什麼結婚?現在的工資也就1000多塊,你難道還指望你的兒子,辛辛苦苦幹一輩子,當牛做馬弄一套房子?”
老孫低下了頭,“人窮誌短,我怎麼跟人家鬧啊?”
劉小亮繼續準備勸說,沒想到旁邊的工友來了一句,“要什麼臉?這年頭有錢就是大爺,老孫你就是太窩囊,你就拚命地跟他鬧騰,別的不說,當年賠了100,000塊錢,那是有醫藥費,有傷殘補助,他並沒有說不讓你去上班,對不對?”
“而且你們當時還簽合同了,現在是五年的合同,你在這家工廠幹了好多年,他當時的賠償怎麼說的?”
老孫努力的回憶了自己的過去,“我記得當時就是一次性補償100,000塊錢,包含了醫藥費,也包含了後期所有的治療費用,並且也就算補償你了,當時這點錢,我其實不願意接受,而且我們是私了,並沒有經過法律。”
“現在如果我去起訴人家,我覺得這是不太好吧,畢竟時間都過了那麼久,估計也不太可能了!”
剛剛過來的保安隊長,有了新的看法。“老孫,你要相信我不會害你。咱們這個維修工說得對,你是不懂法律。”
“一般情況下,因為勞動者受傷,這樣的案件過了十年確實是不能起訴的。這個在法律上是有依據的。”
“因為工傷爭議案件,是屬於行政爭議案件,這個應該是在六個月之內提出,在你那個年代,還沒有什麼所謂的勞動爭議,也就是沒有什麼勞動仲裁,按照咱們廣東省的法律規定,你這個傷殘鑒定就沒有做。”
“你們是屬於私下裏調解,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當時給了你100,000塊錢,並沒有說明情況,隻是說你受傷的事情,包含醫療費以及後續的所有費用,但並沒有說補償給你,你可以用損害了你的利益這一條,你不知道,繼續起訴工廠,很大概率能得一筆錢。”
這時物業經理走了過來,“如果說你的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了20年,法院一般情況下不予受理,但是你這個有特殊情況,這就是當年寫的那個紙條究竟是什麼?”
老孫回憶了一下,“我記得非常清楚,紙條上是這麼寫的,今天賠償孫正國100,000元人民幣,包含醫療費用和後續所有的治療費用,一次性賠償之後,雙方互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