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 漢書卷四十一(3 / 3)

項籍敗垓下去也,嬰以禦史大夫將車騎別追項籍至東城,破之。所將卒五人共斬項籍,皆賜爵列侯。降左右司馬各一人,卒萬二千人,盡得其軍將吏。下東城、曆陽。度江破吳郡長吳下,得吳守,遂定吳、豫章、會稽郡。還定淮北,凡五十二縣。

漢王即帝位,賜益嬰邑三千戶。以車騎將軍從擊燕王荼。明年,從至陳,取楚王信。還,剖符世世勿絕,食潁陰二千五百戶。

從擊韓王信於代,至馬邑,別降樓煩以北六縣,斬代左將,破胡騎將於武泉北。複從擊信胡騎晉陽下,所將卒斬胡白題將一人。又受詔並將燕、趙、齊、梁、楚車騎,擊破胡騎於硰石。至平城,為胡所困。

從擊陳豨,別攻豨丞相侯敞軍曲逆下,破之,卒斬敞及特將五人。降曲逆、盧奴、上曲陽、安國、安平。攻下東垣。黥布反,以車騎將軍先出,攻布別將於相,破之,斬亞將樓煩將三人。又進擊破布上柱國及大司馬軍。又進破布別將肥銖。嬰身生得左司馬一人,所將卒斬其小將十人,追北至淮上。益食邑二千五百戶。布已破,高帝歸,定令嬰食潁陰五千戶,除前所食邑。

凡從所得二千石二人,別破軍十六,降城四十六,定國一、郡二、縣五十二,得將軍二人,柱國、相各一人,二千石十人。

嬰自破布歸,高帝崩,以列侯事惠帝及呂後。呂後崩,呂祿等欲為亂。齊哀王聞之,舉兵西,呂祿等以嬰為大將軍往擊之。嬰至滎陽,乃與絳侯等謀,因屯兵滎陽,風齊王以誅呂氏事,齊兵止不前。絳侯等既誅諸呂,齊王罷兵歸。嬰自滎陽還,與絳侯、陳平共立文帝。於是益封嬰三千戶,賜金千斤,為太尉。三歲,絳侯勃免相,嬰為丞相,罷太尉官。

是歲,匈奴大入北地,上令丞相嬰將騎八萬五千擊匈奴。匈奴去,濟北王反,詔罷嬰兵。後歲餘,以丞相薨,諡曰懿侯。傳至孫強,有罪,絕。武帝複封嬰孫賢為臨汝侯,奉嬰後,後有罪,國除。

傅寬,以魏五大夫騎將從,為舍人,起橫陽。從攻安陽、杠裏,趙賁軍於開封,及擊楊熊曲遇、陽武,斬首十二級,賜爵卿。從至霸上。沛公為漢王,賜寬封號共德君。從入漢中,為右騎將。定三秦,賜食邑雕陰。從擊項籍,待懷,賜爵通德侯。從擊項冠、周蘭、龍且,所將卒斬騎將一人敖下,益食邑。

屬淮陰,擊破齊曆下軍,擊田解。屬相國參,殘博,益食邑。因定齊地,剖符世世勿絕,封陽陵侯,二千六百戶,除前所食。為齊右丞相,備齊。五歲,為齊相國。四月,擊陳豨,屬太尉勃,以相國代丞相噲擊豨。一月,徙為代相國,將屯。二歲,為丞相,將屯。

孝惠五年,薨,諡曰景侯。傳至曾孫偃,謀反,誅,國除。

靳歙,以中涓從,起宛朐。攻濟陽。破李由軍。擊秦軍開封東,斬騎千人將一人,首五十七級,捕虜七十三人,賜爵封臨平君。又戰藍田北,斬車司馬二人,騎長一人,首二十八級,捕虜五十七人。至霸上。沛公為漢王,賜歙爵建武侯,遷騎都尉。

從定三秦。別西擊章平軍於隴西,破之,定隴西六縣,所將卒斬車司馬、候各四人,騎長十二人。從東擊楚,至彭城。漢軍敗還,保雍丘,擊反者王武等。略梁地,別西擊邢說軍菑南,破之,身得說都尉二人,司馬、候十二人,降吏卒四千六百八十人。破楚軍滎陽東。食邑四千二百戶。

別之河內,擊趙賁軍朝歌,破之,所將卒得騎將二人,車馬二百五十匹。從攻安陽以東,至棘蒲,下十縣。別攻破趙軍,得其將司馬二人,候四人,降吏卒二千四百人。從降下邯鄲。別下平陽,身斬守相,所將卒斬兵守、郡〔守各〕一人,降鄴。從攻朝歌、邯鄲,又別擊破趙軍,降邯鄲郡六縣。還軍敖倉,破項籍軍成皋南,擊絕楚餉道,起滎陽至襄邑。破項冠魯下。略地東至鄫、郯、下邳,南至蘄、竹邑。擊項悍濟陽下。還擊項籍軍陳下,破之。別定江陵,降柱國、大司馬以下八人,身得江陵王,致雒陽,因定南郡。從至陳,取楚王信,剖符世世勿絕,定食四千六百戶,為信武侯。

以騎都尉從擊代,攻韓信平城下,還軍東垣。有功,遷為車騎將軍,並將梁、趙、齊、燕、楚車騎,別擊陳豨丞相敞,破之,因降曲逆。從擊黥布有功,益封,定食邑五千三百戶。

凡斬首九十級,虜百四十二人,別破軍十四,降城五十九,定郡、國各一,縣二十三,得王、柱國各一人,二千石以下至五百石三十九人。

高後五年,薨,諡曰肅侯。子亭嗣,有罪,國除。

周,沛人也。以舍人從高祖起沛。至霸上,西入蜀漢,還定三秦,常為參乘,賜食邑池陽。從東擊項羽滎陽,絕甬道,從出度平陰,遇韓信軍襄國,戰有利不利,終亡離上心。上以為信武侯,食邑三千三百戶。

上欲自擊陳豨,泣曰:“始秦攻破天下,未曾自行,今上常自行,是亡人可使者乎?”上以為“愛我”,賜入殿門不趨。十二年,更封為城侯。

孝文五年,薨,諡曰貞侯。子昌嗣,有罪,國除。景帝複封子應為鄲侯,薨,諡曰康侯。子仲居嗣,坐為太常有罪,國除。

讚曰:仲尼稱“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言士不係於世類也。語曰“雖有茲基,不如逢時”,信矣!樊噲、夏侯嬰、灌嬰之徒,方其鼓刀、仆禦、販繒之時,豈自知附驥之尾,勒功帝籍,慶流子孫哉?當孝文時,天下以酈寄為賣友。夫賣友者,謂見利而忘義也。若寄,父為功臣而又執劫,雖摧呂祿,以安社稷,誼存君親,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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