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漢書卷四十(3 / 3)

孝文二年,平薨,諡曰獻侯。傳子至曾孫何,坐略人妻棄市。王陵亦至玄孫,坐酎金國除。辟陽侯食其免後三歲而為淮南王所殺,文帝令其子平嗣侯。淄川王反,辟陽近淄川,平降之,國除。

始,平曰:“我多陰謀,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廢,亦巳矣,〔終〕不能複起,以吾多陰禍也。”其後曾孫陳掌以衛氏親戚貴,願得續封(之),然終不得也。

周勃,沛人(也)。其先卷人也,徙沛。勃以織薄曲為生,常以吹簫給喪事,材官引強。

高祖為沛公初起,勃以中涓從攻胡陵,下方與。方與反,與戰,卻敵。攻豐。擊秦軍碭東。還軍留及蕭。複攻碭,破之。下下邑,先登,賜爵五大夫。攻(蘭)〔蒙〕、虞,取之。擊章邯車騎殿。略定魏地。攻轅戚、東,以往至栗,取之。攻桑,先登。擊秦軍阿下,破之。追至濮陽,下蘄城。攻都關、定陶,襲取宛朐,得單父令。夜襲取臨濟,攻壽張,以前至卷,破李由雍丘下。攻開封,先至城下為多。後章邯破項梁,沛公與項羽引兵東如碭。自初起沛還至碭,一歲二月。楚懷王封沛公號武安侯,為碭郡長。沛公拜勃為襄賁令。從沛公定魏地,攻東郡尉於成武,破之。攻長社,先登。攻潁陽、緱氏,絕河津。擊趙賁軍屍北。南攻南陽守,破武關、嶢關。攻秦軍於藍田。至鹹陽,滅秦。

項羽至,以沛公為漢王。漢王賜勃爵為威武侯。從入漢中,拜為將軍。還定三秦,賜食邑懷德。攻槐裏、好畤,最。北擊趙賁、內史保於鹹陽,最。北救漆。擊章平、姚卬軍。西定。還下郿、頻陽。圍章邯廢丘,破之。西擊益已軍,破之。攻上邽。東守嶢關。擊項籍。攻曲遇,最。還守敖倉,追籍。籍已死,因東定楚地泗水、東海郡,凡得二十二縣。還守雒陽、櫟陽,賜與潁陰侯共食鍾離。以將軍從高祖擊燕王臧荼,破之易下。所將卒當馳道為多。賜爵列侯,剖符世世不絕。食絳八千二百八十戶。

以將軍從高帝擊韓王信於代,降下霍人。以前至武泉,擊胡騎,破之武泉北。轉攻韓信軍銅鞮,破之。還,降太原六城。擊韓信胡騎晉陽下,破之,下晉陽。後擊韓信軍於硰石,破之,追北八十裏。還攻樓煩三城,因擊胡騎平城下,所將卒當馳道為多。勃遷為太尉。擊陳豨,屠馬邑。所將卒斬豨將軍乘馬降。轉擊韓信、陳豨、趙利軍於樓煩,破之。得豨將宋最、雁門守圂。因轉攻得雲中守遫、丞相箕肄、將軍博。定雁門郡十七縣、雲中郡十二縣。因複擊豨靈丘,破之,斬豨丞相程縱、將軍陳武、都尉高肄。定代郡九縣。

燕王盧綰反,勃以相國代樊噲將,擊下薊,得綰大將抵、丞相偃、守陘、太尉弱、禦史大夫施屠渾都。破綰軍上蘭,後擊綰軍沮陽。追至長城,定上穀十二縣、右北平十六縣、遼東二十九縣、漁陽二十二縣。最從高帝得相國一人,丞相二人,將軍,二千石各三人;別破軍二,下城三,定郡五、縣七十九,得丞相、大將各一人。

勃為人木強敦厚,高帝以為可屬大事。勃不好文學,每召諸生說士,東鄉坐責之:“趣為我語。”其椎少文如此。

勃既定燕而歸,高帝已崩矣,以列侯事惠帝,惠帝六年,置太尉官,以勃為太尉。十年,高後崩。呂祿以趙王為漢上將軍,呂產以呂王為相國,秉權,欲危劉氏。勃與丞相平、朱虛侯章共誅諸呂。語在《高後紀》。

於是陰謀以為“少帝及濟川、淮陽、恒山王皆非惠帝子,呂太後以計詐名它人子,殺其母,養之後宮,令孝惠子之,立以為後,用強呂氏。今已滅諸呂,少帝即長用事,吾屬無類矣,不如視諸侯賢者立之。”遂迎立代王,是為孝文皇帝。

東牟侯興居,朱虛侯章弟也,曰:“誅諸呂,臣無功,請得除宮。”乃與太仆汝陰〔侯〕滕公入宮。滕公前謂少帝曰:“足下非劉氏,不當立。”乃顧麾左右執戟,皆仆兵罷。有數人不肯去,宦者令張釋諭告,亦去。滕公召乘輿車載少帝出。少帝曰:“欲持我安之乎?”滕公曰:“就舍少府。”乃奉天子法駕,迎皇帝代邸,報曰:“宮謹除。”皇帝入未央宮,有謁者十人持戟衛端門,曰:“天子在也,足下何為者?”不得入。太尉往喻,乃引兵去,皇帝遂入。是夜,有司分部誅濟川、淮陽、常山王及少帝於邸。

文帝即位,以勃為右丞相,賜金五千斤,邑萬戶。居十餘月,人或說勃曰:“君既誅諸呂,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賞、處尊位以厭之,則禍及身矣!”勃懼,亦自危,乃謝請歸相印。上許之。歲餘,陳丞相平卒,上複用勃為相。十餘月,上曰:“前日吾召列侯就國,或頗未能行,丞相朕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乃免相就國。

歲餘,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絳侯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下廷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辭。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與獄吏,獄吏乃書牘背示之,曰“以公主為證”。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勝之尚之,故獄吏教引為證。初,勃之益封,盡以予薄昭。及係急,薄昭為言薄太後,太後亦以為無反事。文帝朝,太後以冒絮提文帝,曰:“絳侯綰皇帝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欲反邪!”文帝既見勃獄辭,乃謝曰:“吏方驗而出之。”於是使使持節赦勃,複爵邑。勃既出,曰:“吾嚐將百萬軍,安知獄吏之貴也!”

勃複就國,孝文十一年薨,諡曰武侯。子勝之嗣,尚公主不相中,坐殺人,死,國絕。一年,文帝乃擇勃子賢者河內太守亞夫複為侯。

亞夫為河內守時,許負相之:“君後三歲而侯。侯八歲,為將相,持國秉,貴重矣,於人臣無二。後九年而餓死。”亞夫笑曰:“臣之兄以代父侯矣,有如卒,子當代,我何說侯乎?然既已貴如負言,又何說餓死?指視我。”負指其口曰:“從理入口,此餓死法也。”居三歲,兄絳侯勝之有罪,文帝擇勃子賢者,皆推亞夫,乃封為條侯。

文帝後六年,匈奴大入邊。以宗正劉禮為將軍軍霸上,祝茲侯徐厲為將軍軍棘門,以河內守亞夫為將軍軍細柳,以備胡。上自勞軍,至霸上及棘門軍,直馳入,將以下騎出入送迎。已而之細柳軍,軍士吏披甲,銳兵刃,彀弓弩持滿。天子先驅至,不得入。先驅曰:“天子且至!”軍門都尉曰:“軍中聞將軍之令,不聞天子之詔。”有頃,上至,又不得入。於是上使使持節詔將軍曰:“吾欲勞軍。”亞夫乃傳言開壁門。壁門士請車騎曰:“將軍約,軍中不得驅馳。”於是天子乃按轡徐行。至中營,將軍亞夫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請以軍禮見。”天子為動,改容式車,使人稱謝:“皇帝敬勞將軍。”成禮而去。既出軍門,群臣皆驚。文帝曰:“嗟乎,此真將軍矣!鄉者霸上、棘門如兒戲耳,其將固可襲而虜也。至於亞夫,可得而犯邪!”稱善者久之。月餘,三軍皆罷。乃拜亞夫為中尉。

文帝且崩時,戒太子曰:“即有緩急,周亞夫真可任將兵。”文帝崩,亞夫為車騎將軍。

孝景帝三年,吳、楚反。亞夫以中尉為太尉,東擊吳、楚。因自請上曰:“楚兵剽輕,難與爭鋒。願以梁委之,絕其食道,乃可製也。”上許之。

亞夫既發,至霸上,趙涉遮說亞夫曰:“將軍東誅吳、楚,勝則宗廟安,不勝則天下危,能用臣之言乎?”亞夫下車,禮而問之。涉曰:“吳王素富,懷輯死士久矣。此知將軍且行,必置間人於殽、黽厄之間。且兵事上神密,將軍何不從此右去,走藍田,出武關,抵雒陽,間不過差一二日,直入武庫,擊鳴鼓。諸侯聞之,以為將軍從天而下也。”太尉如其計。至雒陽,使吏搜殽、黽間,果得吳伏兵。乃請涉為護軍。

亞夫至,會兵滎陽。吳方攻梁,梁急,請救。亞夫引兵東北走昌邑,深壁而守。梁王使使請亞夫,亞夫守便宜,不往。梁上書言景帝,景帝詔使救梁。亞夫不奉詔,堅壁不出,而使輕騎兵弓高侯等絕吳、楚兵後食道。吳、楚兵乏糧,饑,欲退,數挑戰,終不出。夜,軍中驚,內相攻擊擾亂,至於帳下。亞夫堅臥不起。頃之,複定。吳奔壁東南陬,亞夫使備西北。已而其精兵果奔西北,不得入。吳、楚既餓,乃引而去。亞夫出精兵追擊,大破吳王濞。吳王濞棄其軍,與壯士數千人亡走,保於江南丹徒。漢兵因乘勝,遂盡虜之,降其縣,購吳王千金。月餘,越人斬吳王頭以告。凡相守攻三月,而吳、楚破平。於是諸將乃以太尉計謀為是。由此梁孝王與亞夫有隙。

歸,複置太尉官。五歲,遷為丞相,景帝甚重之。上廢栗太子,亞夫固爭之,不得。上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與太後言亞夫之短。竇太後曰:“皇後兄王信可侯也。”上讓曰:“始南皮及章武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竇太後曰:“人生各以時行耳。竇長君在時,竟不得侯,死後,乃其子彭祖顧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上曰:“請得與丞相計之。”亞夫曰:“高帝約‘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約,天下共擊之’。今信雖皇後兄,無功,侯之,非約也。”上默然而沮。

其後匈奴王徐盧等五人降漢,上欲侯之以勸後。亞夫曰:“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即何以責人臣不守節者乎?”上曰:“丞相議不可用。”乃悉封徐盧等為列侯。亞夫因謝病免相。

頃之,上居禁中,召亞夫賜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箸。亞夫心不平,顧謂尚席取箸。上視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亞夫免冠謝上。上曰:“起。”亞夫因趨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

居無何,亞夫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與錢。庸知其盜買縣官器,怨而上變告子,事連汙亞夫。書既聞,上下吏。吏簿責亞夫,亞夫不對。上罵之曰:“吾不用也。”召詣廷尉。廷尉責問曰:“君侯欲反何?”亞夫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乎?”吏曰:“君縱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亞夫,亞夫欲自殺,其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嘔血而死。國絕。

一歲,上乃更封絳侯勃它子堅為平曲侯,續絳侯後。傳子建德,為太子太傅,坐酎金免官。後有罪,國除。

亞夫果餓死。死後,上乃封王信為蓋侯。至平帝元始二年,繼絕世,複封勃玄孫之子恭為絳侯,千戶。

讚曰:聞張良之智勇,以為其貌魁梧奇偉,反若婦人女子。故孔子稱“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學者多疑於鬼神,如良受書老父,亦異矣。高祖數離困厄,良常有力,豈可謂非天乎!陳平之誌,見於社下,傾側擾攘楚、魏之間,卒歸於漢,而為謀臣。及呂後時,事多故矣,平竟自免,以智終。王陵廷爭,杜門自絕,亦各其誌也。周勃為布衣時,鄙樸庸人,至登輔佐,匡國家難,誅諸呂,立孝文,為漢伊、周,何其盛也!始呂後問宰相,高祖曰:“陳平智有餘,王陵少憨,可以佐之;安劉氏者必勃也。”又問其次,雲“過此以後,非乃所及”。終皆如言,聖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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