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九章 漢書卷三十八(3 / 3)

文帝憫濟北王逆亂以自滅,明年,盡封悼惠王諸子罷軍等七人為列侯。至十五年,齊文王又薨,無子。時悼惠王後尚有城陽王在,文帝憐悼惠王適嗣之絕,於是乃分齊為六國,盡立前所封悼惠王子列侯見在者六人為王。齊孝王將閭以楊虛侯立,濟北王誌以安都侯立,菑川王賢以武成侯立,膠東王雄渠以白石侯立,膠西王卬以平昌侯立,濟南王辟光以扐侯立。孝文十六年,六王同日俱立。

立十一年,孝景三年,吳、楚反,膠東、膠西、菑川、濟南王皆發兵應吳、楚。欲與齊,齊孝王狐疑,城守不聽。三國兵共圍齊,齊王使路中大夫告於天子。天子複令路中大夫還報,告齊王堅守,漢兵今破吳、楚矣。路中大夫至,三國兵圍臨菑數重,無從入。三國將與路中大夫盟曰:“若反言漢已破矣,齊趣下三國,不且見屠。”路中大夫既許,至城下,望見齊王,曰:“漢已發兵百萬,使太尉亞夫擊破吳、楚,方引兵救齊,齊必堅守無下!”三國將誅路中大夫。

齊初圍急,陰與三國通謀,約未定,會路中大夫從漢來,其大臣乃複勸王無下三國。會漢將欒布、平陽侯等兵至齊,擊破三國兵,解圍。已後聞齊初與三國有謀,將欲移兵伐齊。齊孝王懼,飲藥自殺。而膠東、膠西、濟南、菑川王皆伏誅,國除。獨濟北王在。

齊孝王之自殺也,景帝聞之,以為齊首善,以迫劫有謀,非其罪也,召立孝王太子壽,是為懿王。二十三年薨,子厲王次昌嗣。其母曰紀太後。太後取其弟紀氏女為王後,王不愛。紀太後欲其家重寵,令其長女紀翁主入王宮正其後宮無令得近王,欲令愛紀氏女。王因與其姊翁主奸。

齊有宦者徐甲,入事漢皇太後。皇太後有愛女曰修成君,修成君非劉氏子,太後憐之。修成君有女娥,太後欲嫁之於諸侯。宦者甲乃請使齊,必令王上書請娥。皇太後大喜,使甲之齊。時主父偃知甲之使齊以取後事,亦因謂甲:“即事成,幸言偃女願得充王後宮。”甲至齊,風以此事。紀太後怒曰:“王有後,後宮備具。且甲,齊貧人,及為宦者入事漢,初無補益,乃欲亂吾王家!且主父偃何為者?乃欲以女充後宮!”甲大窮,還報皇太後曰:“王已願尚娥,然事有所害,恐如燕王。”燕王者,與其子昆弟奸,坐死。故以燕感太後。太後曰:“毋複言嫁女齊事!”事浸淫聞於上。主父偃由此與齊有隙。

偃方幸用事,因言:“齊臨菑十萬戶,市租千金,人眾殷富,巨於長安,非天子親弟愛子不得王此。今齊王於親屬益疏。”乃從容言呂太後時齊欲反,及吳、楚時孝王幾為亂。今聞齊王與其姊亂。於是武帝拜偃為齊相,且正其事。偃至齊,急治王後宮宦者為王通於姊翁主所者,辭及王。王年少,懼以罪為吏所執誅,乃飲藥自殺。

是時,趙王懼主父偃壹出敗齊,恐其漸疏骨肉,乃上書言偃受金及輕重之短,天子亦因囚偃。公孫弘曰:“齊王以憂死,無後,非誅偃無以塞天下之望。”偃遂坐誅。

厲王立五年,國除。

濟北王誌,吳、楚反時初亦與通謀,後堅守不發兵,故得不誅,徙王菑川。元朔中,齊國絕。悼惠王後唯有二國:城陽、菑川。菑川地比齊,武帝為悼惠王塚園在齊,乃割臨菑東圜悼惠王塚園邑盡以予菑川,今奉祭祀。

誌立(三十六)〔三十五〕年薨,是為懿王。子靖王建嗣,二十年薨。子頃王遺嗣,三十五年薨。子思王終古嗣。五鳳中,青州刺史奏終古使所愛奴與八子及諸禦婢奸,終古或參與被席,或白晝使裸伏,犬馬交接,終古親臨觀。產子,輒曰:“亂不可知,使去其子。”事下丞相、禦史,奏:“終古位諸侯王,以令置八子,秩比六百石,所以廣嗣重祖也。而終古禽獸行,亂君臣夫婦之別,悖逆人倫,請逮捕。”有詔:“削四縣。”二十八年薨。子考王尚嗣,五年薨。子孝王橫嗣,三十一年薨。子懷王交嗣,六年薨。子永嗣,王莽時絕。

讚曰:悼惠之王齊,最為大國。以海內初定,子弟少,激秦孤立亡藩輔,故大封同姓,以填天下。時諸侯得自除禦史大夫群卿以下眾官,如漢朝,漢獨為置丞相。自吳、楚誅後,稍奪諸侯權,左官附益阿黨之法設。其後諸侯唯得衣食租稅,貧者或乘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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