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漢書卷三十二(1 / 3)

張耳陳餘傳第二

張耳,大梁人也,少時及魏公子毋忌為客。嚐亡命遊外黃,外黃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謂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女聽,為請決,嫁之。女家厚奉給耳,耳以故致千裏客,宦為外黃令。

陳餘,亦大梁人,好儒術。遊趙苦陘,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餘年少,父事耳,相與為刎頸交。

高祖為布衣時,嚐從耳遊。秦滅魏,購求耳千金,餘五百金。兩人變名姓,俱之陳,為裏監門。吏嚐以過笞餘,餘欲起,耳攝使受笞。吏去,耳數之曰:“始吾與公言何如?今見小辱而欲死一吏乎?”餘謝罪。

陳涉起蘄至陳,耳、餘上謁涉。涉及左右生平數聞耳、餘賢,見,大喜。陳豪桀說涉曰:“將軍被堅執銳,帥士卒以誅暴秦,複立楚社稷,功德宜為王。”陳涉問兩人,兩人對曰:“將軍瞋目張膽,出萬死不顧之計,為天下除殘。今始至陳而王之,視天下私。願將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後,自為樹黨。如此,野無交兵,誅暴秦,據鹹陽以令諸侯,則帝業成矣。今獨王陳,恐天下解也。”涉不聽,遂立為王。

耳、餘複說陳王曰:“大王興梁、楚,務在入關,未及收河北也。臣嚐遊趙,知其豪桀,願請奇兵略趙地。”於是陳王許之,以所善陳人武臣為將軍,耳、餘為左右校尉,與卒三千人,從白馬渡河。至諸縣,說其豪桀曰:“秦為亂政虐刑,殘滅天下,北為長城之役,南有五領之戍,外內騷動,百姓罷敝,頭會箕斂,以供軍費,財匱力盡,重以苛法,使天下父子不相聊。今陳王奮臂為天下倡始,莫不向應,家自為怒,各報其怨,縣殺其令丞,郡殺其守尉。今以張大楚,王陳,使吳廣、周文將卒百萬西擊秦。於此時而不成封侯之業者,非人豪也。夫因天下之力而攻無道之君,報父兄之怨而成割地之業,此一時也。”豪桀皆然其言。乃行收兵,得數萬人,號武信君。下趙十餘城,餘皆城守莫肯下。乃引兵東北擊範陽。範陽人蒯通說其令徐公降武信君,又說武信君以侯印封範陽令。語在《通傳》。趙地聞之,不戰下者三十餘城。

至邯鄲,耳、餘聞周章軍入關,至戲卻;又聞諸將為陳王徇地,多以讒毀得罪誅。怨陳王不以為將軍而以為校尉,乃說武臣曰:“陳王非必立六國後。今將軍下趙數十城,獨介居河北,不王無以填之。且陳王聽讒,還報,恐不得脫於禍。願將軍毋失時。”武臣乃聽,遂立為趙王。以餘為大將軍,耳為丞相。使人報陳王,陳王大怒,欲盡族武臣等家,而發兵擊趙。相國房君諫曰:“秦未亡,今又誅武臣等家,此生一秦也。不如因而賀之,使急引兵西擊秦。”陳王從其計,徙係武臣等家宮中,封耳子敖為成都君。使使者賀趙,趣兵西入關。耳、餘說武臣曰:“王王趙,非楚意,特以計賀王。楚已滅秦,必加兵於趙。願王毋西兵,北徇燕、代,南收河內以自廣。趙南據大河,北有燕、代,楚雖勝秦,必不敢製趙。”趙王以為然,因不西兵,而使韓廣略燕,李良略常山,張黶略上黨。

韓廣至燕,燕人因立廣為燕王。趙王乃與耳、餘北略地燕界。趙王間出,為燕軍所得。燕囚之,欲與分地。使者往,燕輒殺之,以固求地。耳、餘患之。有廝養卒謝其舍曰:“吾為二公說燕,與趙王載歸。”舍中人皆笑曰:“使者往十輩皆死,若何以能得王?”乃走燕壁。燕將見之,問曰:“知臣何欲?”燕將曰:“若欲得王耳。”曰:“君知張耳、陳餘何如人也?”燕將曰:“賢人也。”曰:“其誌何欲?”燕將曰:“欲得其王耳。”趙卒笑曰:“君未知兩人所欲也。夫武臣、張耳、陳餘,杖馬箠下趙數十城,亦各欲南麵而王。夫臣之與主,豈可同日道哉!顧其勢初定,且以長少先立武臣,以持趙心。今趙地已服,兩人亦欲分趙而王,時未可耳。今君囚趙王,念此兩人名為求王,實欲燕殺之,此兩人分趙而王。夫以一趙尚易燕,況以兩賢王左提右挈,而責殺王,滅燕易矣。”燕以為然,乃歸趙王。養卒為禦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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