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八章 漢書卷二十七(一)(3 / 3)

鴻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廟北闕災。十一月甲寅,許皇後廢。

永始元年正月癸醜,大官淩室災。戊午,戾後園南闕災。是時,趙飛燕大幸,許後既廢,上將立之,故天見象於淩室,與惠帝四年同應。戾後,衛太子妾,遭巫蠱之禍,宣帝既立,追加尊號,於禮不正。又戾後起於微賤,與趙氏同應。天戒若曰,微賤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廟,將絕祭祀,有凶惡之禍至。其六月丙寅,趙皇後遂立,姊妹驕妒,賊害皇子,卒皆受誅。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長樂宮臨華殿及未央宮東司馬門災。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園東闕南方災。長樂宮,成帝母王太後之所居也。未央宮,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園也。是時,太後三弟相續秉政,舉宗居位,充塞朝廷,兩宮親屬將害國家,故天象仍見。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陽侯根代為大司馬秉政。後四年,根乞骸骨,薦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國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宮鴻寧殿災,帝祖母傅太後之所居也。時,傅太後欲與成帝母等號齊尊,大臣孔光、師丹等執政,以為不可,太後皆免官爵,遂稱尊號。後三年,帝崩,傅氏誅滅。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廟殿門災盡。高皇帝廟在長安城中,後以叔孫通譏複道,故複起原廟於渭北,非正也。是時,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後臨朝,委任王莽,將篡絕漢,墮高祖宗廟,故天象見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攝,因以篡國,後卒夷滅。

傳曰:“治宮室,飾台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

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其於王者,為內事。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製,後夫人媵妾多少進退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孔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故禹卑宮室,文王刑於寡妻,此聖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則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穀不孰,是為稼穡不成。

嚴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麥禾”。董仲舒以為,夫人哀薑淫亂,逆陰氣,故大水也。劉向以為,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者也。是時,夫人淫於二叔,內外亡別,又因凶饑,一年而三築台,故應是而稼穡不成,飾台榭內淫亂之罰雲。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禍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故立秋而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其於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鉞,誓士眾,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亂也。《詩》雲:“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又曰:“載戢幹戈,載橐弓矢。”動靜應誼,“說以犯難,民忘其死”。〔如此則〕金得其性矣。若乃貪欲恣睢,務立威勝,不重民命,則金失其性。蓋工冶鑄金鐵,金鐵冰滯涸堅,不成者眾,及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左氏傳》曰昭公八年“春,石言於晉”。晉平公問於師曠,對曰:“石不能言,神或馮焉。作事不時,怨艾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雕盡,怨艾並興,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艾祁之宮。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劉歆以為金石同類,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也。劉向以為石白色為主,屬白祥。

成帝鴻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鳴,聲隆隆如雷,有頃止,聞平襄二百四十裏,野雞皆鳴。石長丈三尺,廣厚略等,旁著岸脅,去地二百餘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鳴,有兵。是歲,廣漢鉗子謀攻牢,篡死罪囚鄭躬等,盜庫兵,劫略吏民,衣繡衣,自號曰山君,黨與浸廣。明年冬,乃伏誅,自歸者三千餘人。後四年,尉氏樊並等謀反,殺陳留太守嚴普,自稱將軍,山陽亡徒蘇令等黨與數百人盜取庫兵,經曆郡國四十餘,皆逾年乃伏誅。是時起昌陵,作者數萬人,徙郡國吏民五千餘戶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罷昌陵,還徙家。石鳴,與晉石言同應,師曠所謂“民力雕盡”,傳雲“輕百姓”者也。艾祁離宮去絳都四十裏,昌陵亦在郊野,皆與城郭同占。城郭屬金,宮室屬土,外內之別雲。

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說曰:水,北方,終臧萬物者也。其於人道,命終而形臧,精神放越,聖人為之宗廟以收魂氣,春秋祭祀,以終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禱祈神祇,望秩山川,懷柔百神,亡不宗事。慎其齊戒。致其嚴敬,鬼神歆饗,多獲福助。此聖王所以順事陰氣,和神人也。至發號施令,亦奉天時。十二月鹹得其氣,則陰陽調而終始成。如此則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時,則水失其性。霧水暴出,百川逆溢,壞鄉邑,溺人民,及淫雨傷稼穡,是為水不潤下。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雨殺人以隕霜,大風天黃。饑而不損茲謂泰,厥災水,水殺人。辟遏有德茲謂狂,厥災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解,舍也,王者於大敗,誅首惡,赦其眾,不則皆函陰氣,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叔草。”

桓公元年“秋,大水”。董仲舒、劉向以為桓弑兄隱公,民臣痛隱而賤桓。後宋督弑其君,諸侯會,將討之,桓受宋賂而歸,又背宋。諸侯由是伐魯,仍交兵結仇,伏屍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複大水。一曰,夫人驕淫,將弑君,隱氣盛,桓不寤,卒弑死。劉歆以為桓易許田,不祀周公,廢祭祀之罰也。

嚴公七年“秋,大水,亡麥苗”。董仲舒、劉向以為,嚴母文薑與兄齊襄公淫,共殺桓公,嚴釋父仇,複取齊女,未入,先與之淫,一年再出,會於道逆亂,臣下賤之之應也。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為時魯、宋比年為乘丘、鄑之戰,百姓愁怨,陰氣盛,故二國俱水。劉向以為時宋湣公驕慢,睹災不改,明年與其臣宋萬博戲,婦人在側,矜而罵萬,萬殺公之應。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為夫人哀薑淫亂不婦,陰氣盛也。劉向以為哀薑初入,公使大夫宗婦見,用幣,又淫於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賤之,故是歲、明年仍大水。劉歆以為先是嚴飾宗廟,刻桷丹楹,以誇夫人,簡宗廟之罰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饑”。董仲舒以為,時比伐邾取邑,亦見報複,兵仇連結,百姓愁怨。劉向以為,宣公殺子赤而立,子赤,齊出也,故懼,以濟西田賂齊。邾子貜且亦齊出也,而宣比與邾交兵。臣下懼齊之威,創邾之禍,皆賤公行而非其正也。

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劉向以為,時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師,明年複城鄆以強私家,仲孫蔑、叔孫僑如顓會宋、晉,陰勝陽。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為,先是一年齊伐晉,襄使大夫帥師救晉,後又侵齊,國小兵弱,數敵強大,百姓愁怨,陰氣盛。劉向以為,先是襄慢鄰國,是以邾伐其南,齊伐其北,莒伐其東,百姓騷動,後又仍犯強齊也。大水,饑,穀不成,其災甚也。

高後三年夏,漢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餘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餘家,汝水流八百餘家。八年夏,漢中、南郡水複出,流六千餘家。南陽沔水流萬餘家。是時,女主獨治,諸呂相王。

文帝後三年秋,大雨,晝夜不絕三十五日。藍田山水出,流九百餘家。(燕)〔漢水出〕,壞民室八千餘所,殺三百餘人。先是,趙人新垣平以望氣得幸,為上立渭陽五帝廟,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見上帝。歲餘懼誅,謀為逆,發覺,要斬,夷三族。是時,比再遣公主配單於,賂遺甚厚,匈奴愈驕,侵犯北邊,殺略多至萬餘人,漢連發軍征討戍邊。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潁川、汝南、淮陽、廬江雨,壞鄉聚民舍,及水流殺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罷郡國廟,是歲又定迭毀,罷太上皇、孝惠帝寢廟,皆無複修,通儒以為違古製。刑臣石顯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輔霖雨三十餘日,郡國十九雨,山穀水出,凡殺四千餘人,壞官寺民舍八萬三千餘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疇、河東後土於長安南北郊。二年,又罷雍五畤、郡國諸舊祀,凡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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