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漢書卷九(1 / 3)

元帝紀第九

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母曰共哀許皇後,宣帝微時生民間。年二歲,宣帝即位。八歲,立為太子。壯大,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惲、(盍)〔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嚐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歎曰:“亂我家者,太子也!”由是疏太子而愛淮陽王,曰:“淮陽王明察好法,宜為吾子。”而王母張倢伃尤幸。上有意欲用淮陽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許氏,俱從微起,故終不背焉。

黃龍元年十二月,宣帝崩。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後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醜,孝宣皇帝葬杜陵。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吏二千石以下錢、帛,各有差。大赦天下。

三月,封皇太後兄侍中中郎將王舜為安平侯。丙午,立皇後王氏。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訾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奉戴侯後。

夏四月,詔曰:朕承先帝之聖緒,獲奉宗廟,戰戰兢兢。間者地數動而未靜,懼於天地之戒,不知所由。方田作時,朕憂蒸庶之失業,臨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困乏失職之民,延登賢俊,招顯側陋,因覽風俗之化。相、守二千石誠能正躬勞力,宣明教化,以親萬姓,則六合之內和親,庶幾虖無憂矣。《書》不雲乎?‘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又曰:“關東今年穀不登,民多困乏。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六月,以民疾疫,令大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困乏。

秋八月,上郡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穀以相救。詔曰:“間者,陰陽不調,黎民饑寒,無以保治,惟德淺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其令諸宮、館希禦幸者勿繕治,太仆減穀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賜雲陽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立弟竟為清河王。

三月,立廣陵厲王太子霸為王。

詔罷黃門乘輿狗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飛外池、嚴籞池田假與貧民。詔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厥命。今朕恭承天地,托於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並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於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豲道縣城郭(宮)〔官〕寺及民室屋,壓殺人眾。山崩地裂,水泉湧出。天惟降災,震驚朕師。治有大虧,咎至於斯。夙夜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鬱悼,未知其序。間者歲數不登,元元困乏,不勝饑寒,以陷刑辟,朕甚閔之。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赦天下。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奏,毋有所諱。丞相、禦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諫之士,朕將親覽焉。”

夏四月丁巳,立皇太子。賜禦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

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

秋七月,詔曰:“歲比災害,民有菜色,慘怛於心。已詔吏虛倉廩,開府庫振救,賜寒者衣。今秋禾麥頗傷。一年中地再動。北海水溢,流殺人民。陰陽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將何以憂之?其悉意陳朕過,靡有所諱。”

冬,詔曰:“國之將興,尊師而重傅。故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經書,厥功茂焉。其賜爵關內侯,食邑八百戶,朝朔、望。”

十二月,中書令弘恭、石顯等譖望之,令自殺。

三年春,令諸侯相位在郡守下。

珠厓郡山南縣反,博謀群臣。待詔賈捐之以為宜棄珠厓,救民饑饉。乃罷珠厓。

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鶴館災。詔曰:“乃者火災降於孝武園館,朕戰栗恐懼。不燭變異,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於斯,將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凶厄,無以相振,加以煩擾虖苛吏,拘牽乎微文,不得永終性命,朕甚閔焉。其赦天下。”

夏,旱。立長沙煬王弟宗為王。封故海昏侯賀子代宗為侯。

六月,詔曰:“蓋聞安民之道,本由陰陽。間者陰陽錯謬,風雨不時。朕之不德,庶幾群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偷合苟從,未肯極言,朕甚閔焉。惟烝庶之饑寒,遠離父母、妻子,勞於非業之作,衛於不居之宮,恐非所以佐陰陽之道也。其罷甘泉、建章宮衛,令就農。百官各省費。條奏毋有所諱。有司勉之,毋犯四時之禁。丞相、禦史舉天下明陰陽災異者各三人。”於是言事者眾,或進擢召見,人人自以得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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