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1 章 被意識殺死(2 / 2)

然而,等機車過後,當惡作劇者來到他們朋友身邊時卻發現,他們闖下了大禍——他們的朋友已經死亡了。

在接下來的屍體解剖中,法醫沒有發現任何內部器官損壞的痕跡。那麼,這個人是怎麼死的?是他殺,還是自殺?法律應該如何來定罪呢?這個案子一時成了大家議論的話題。

還有一個案例:有一次警方費了好大的力氣抓到了一個犯罪組織的頭目,這個組織作惡多端,該頭目被判死刑是肯定的事,但是這個組織會言說如果處死他們的頭目,他們將會采取報複行動。由於這個組織的勢力強大,警方在判刑上也不敢掉以輕心,不知道該如何處置該頭目。最終,警方想出了一個方法,這個方法就是:首先是在這個頭目的麵前割斷一隻猴子手上的動脈,讓該頭目看著猴子的血一直慢慢的流幹、死去;然後警方蒙著這個頭目的眼睛,同樣用利器在他的手上動脈處劃過,(注:隻是讓他感到有利器滑過動脈,但事實上他的手並沒有出血)與此同時打開在他手附近的水龍頭,讓水一點一點地滴在地上的接水盆,水點開始的時候是一滴滴少量的,然後逐漸加大水流量……(滴水的目的隻是讓他以為是自己的血在流出)過了一段時間後,該頭目就象之前那隻猴子那樣慢慢地死去,他死去的症狀跟真正失血死去的人是一樣的。於是這樣既解決了該頭目的處置方法,又使得那個犯罪組織無話可說。以上這兩個故事都說明了“意念自殺”這種現象。例如在第一個故事中,當放在鐵路上的人聽到火車隆隆漸近,身下的鐵軌發出輕輕顫動時,掙紮著要逃離危險,但他又被裝在袋子裏死死捆著,他知道是無法逃脫了,為了免受被火車分屍之苦,早在火車離他尚有近百米時,他就自己終止了生命。而在第二個故事中,行刑的犯人先看到了猴子失血而死的事實,然後又在看不見的情形下聽到了自己的“血”流聲,於是他認為自己是死定了,在認定自己會死這個事實的基礎上,心跳、脈搏等身體各種機能的活動漸漸減少,然後慢慢地“死”去。

以下便是這當中的一部分實例罷了,但僅僅憑借著這些,並不能說明太多問題。即便可以確定對方對於自身死亡這件事存在一定程度的認知,那也無法由此推斷出其他更多的東西來。畢竟,一個人對自己生命終結有所感知,並不意味著就能揭示出背後隱藏的所有秘密或者關聯因素。也許這隻是一種巧合,亦或是某個複雜事件中的微不足道一環呢?所以,我們絕不能輕易地根據這麼一點線索就妄下結論,還需要進一步深入調查和分析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