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學(Criminal Psychology)研究作為反映社會的犯罪心理和行為規律的學科。介於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之間的跨界學科。既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又是犯罪學的一個分支。
發展心理學(developmental psychology)是研究種係和個體心理發生與發展的學科。心理發展指從動物到人類的心理演變過程。個體心理發展指人類個體從受精卵開始到出生、成熟直至衰老的整個生命中心理發生和發展的過程。發展心理學主要包括動物(比較)心理學、兒童心理學、中年心理學和老年心理學等,其中兒童(含青少年)心理學又是發展心理學的主幹內容,發展心理學的狹義概念就是指兒童心理學。
學習心理學是教育心理學的一個重要分支,是專門研究人們尤其是學生群體學習的一門科學,是通過研究人和動物在後天經驗或練習的影響下心理和行為變化的過程和條件的心理學分支學科。學習心理學的應用成為教育領域的一個重要課題,同時提供了一個龐大的市場。學習心理學立足於學生的學習本質,從人的學習過程、思維方式、行為方式、生理機製、學習類型、認知理論、信息加工、記憶原理、學習策略、學習技巧、學習遷移等領域的研究,總結出一係列的學習理論和學說。
人格心理學為心理學的分支之一,可簡單定義為研究一個人所特有的行為模式的心理學。 “Personality”一般都會被譯作“性格”,心理學學界則把它譯為“人格”。“人格”不單包括性格,還包括信念、自我觀念等等。準確來說,“人格”是指一個人一致的行為特征的群集。人格的組成特征因人而異,因此每個人都有其獨特性。這種獨特性致使每個人麵對同一情況下都可能有不同反應。人格心理學家會研究人格的構成特征及其形成,從而預計它對塑造人類行為和人生事件的影響。人格是個體在行為上的內部傾向,它表現為個體適應環境時在能力、情緒、需要、動機、興趣、態度、價值觀、氣質、性格和體質等方麵的整合,是具有動力一致性和連續性的自我,使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給人以特色的心身組織。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運用心理學理論、方法,研究與犯罪有關的心理活動及其客觀規律的科學,即從心理活動方麵,探索犯罪原因的學科。從犯罪心理學目前研究的情況來看,可以區分為狹義的犯罪心理學和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狹義的犯罪心理學,隻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即犯罪主體的心理,其中包括犯罪人犯罪心理結構形成的原因和過程,犯罪過程中的心理活動,以及怎樣對犯罪心理結構施加影響和加以教育等等。廣義的犯罪心理學則不僅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而且研究有犯罪傾向的人的心理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心理,以及被害者、證人、訴訟過程中司法人員的心理和罪犯改造過程中的心理,等等。因此,有些學者將犯罪心理學視為犯罪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同犯罪社會學一樣,他們都是從一個側麵研究犯罪形成的原因和條件,探討犯罪的規律,尋求控製和預防犯罪的對策。這是很有道理的。這說明犯罪學與心理學的聯係密切,同時也反映了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之間的相互交叉、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