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南洲為了證明自己真的不怕,鼓了一把勇氣,又走了過去。
“行。我說慢些,你慢慢寫。男,三十歲左右,農夫,特征:左手小臂有一處半寸長的刀痕,一個銅錢大小的圓形瘢痕。”
“瘢......哪個瘢?”
莫南洲伸頭看安瑾歌手中的冊子,想著教她寫,這字不會也正常,可是一看她寫的字,頓時沒有忍住笑了出聲。
風傲晴一回頭,就見安瑾歌一隻腳踩在莫南洲的右腿彎裏,把他踩得跪下直“唉喲”。
“你倆又是怎麼了,這字兒不常見......”
風傲晴也瞅了一眼那冊子,強忍著笑,把筆和冊子拿到手裏,然後拍了拍她的大長腿,說:“你......不是怕臭嗎......你走吧,讓老二來......”
那冊子也就“三十”、“左右”、“大小”這幾個詞能看了。
“本來人就不怎麼瞧得上你,你好歹把你那些個稍微像樣的本事拿出來給人看看啊!你還笑人家沒文化!不是找死?!”
風傲晴把冊子和筆交回給他,讓他麵朝著柵欄站,不看屍體。
“我不是嘲笑她,我是覺得怎麼有人寫字能寫得這麼有趣呢!哈哈哈,那銅錢,她甚至還畫個銅錢,哎呀媽呀,太有趣了。”
莫南洲一邊笑,一邊找著安瑾歌的身影,生怕她又哪裏跳下來,把他踢翻在地。
“寫吧!快!”
“好好。”莫南洲把安瑾歌寫的那一頁小心地撕下來,折好放進懷裏,又重寫了一頁。
“是怕有人來尋,也好讓他們知道家人埋屍此處嗎?”他寫好,就移動到下一具屍體前。
“不是埋,是燒。”風傲晴冷靜道。
她剛才已經吩咐其他人開始挖坑,但隻挖了一個坑,並不是將人埋在一起,而是放在坑裏燒掉。
一共五具屍體,她一一驗看,但她隻報了四具屍體的記錄,驗到第五具後,她站起了身。
“第五呢?”
“身上沒有任何記號,也就不用記了,你快走吧,一會我就要燒了,你更怕。”風傲晴答。
“我不怕!是臭!”
“好好,一會兒更臭了,你可快走吧!把這冊子給那位大人存好。”
餘天南看到風傲晴不知從哪裏找了一塊破布,撕成幾塊,然後遞給他們,先每人一片用來蒙住口鼻,其他的用來把手纏住再搬屍體,不要讓自己的皮膚直接接觸屍體。
大家聽她的安排,把屍體都搬進了坑裏,接著把原來放屍體的地方的泥土都翻了一遍。
準備好後,風傲晴讓大家把臉上、手上的布都扔進屍坑裏離開。
等他們再回頭看時,屍坑裏已經燃起了雄雄大火。
火引起了盛秋街上流民的注意,大家紛紛跑出來看,這才知道燒的是屍體。
“啊呀!怎麼都燒了啊!這七日以後,鬼魂沒有去處,還不得在這盛秋街徘徊不走啊!”
“就是啊! 入土為安,入土為安,這可怎麼得了啊!”
“是這女子幹的!好狠啊!別是個巫女吧!”
.......
大家交頭接耳,看著火光中那張絕美的臉,隻覺得背後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