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8章 承包到戶(2 / 2)

“授戶授田?”

“可每戶口有多有少?”

幾名宰輔一起提出疑惑。

“按朝廷先前製定的戶籍政策,大功以下皆令析戶分家,故此一般來一戶最多三代同堂,甚至兒子成年後也會分家,一家往往也就是五六口人,少者三四口人多者八九口。”

羅成跟大家分析道,按這種戶籍法,其實以往那種大家族一起生活的情況已經較少了,朝廷要求分家分戶,為的是更好管理控製戶籍人口。

故此如今的家庭戶口口,差不多跟後世一樣,都是家庭模式。

一個這樣的家庭,往往都是一夫一妻,帶幾個兒女,有的若是幼子則會帶著年邁父母一起生活。

“一戶均田最多百畝,最低則是每口不少於十畝地。”

以家庭為單位授田,八九口的最多能分一百畝,如果三四口人也能分一百畝。

“當然,具體情況下,又要按各村的田畝數來定。如果村中人多地少,最終便按實際數量按戶均分,如果村中田多,足授情況下,有多餘之田,則留為官田,給人佃種收租。”

在這個新的均田製下,每戶保留二十畝的永業田,就是這二十畝地是可以傳給子孫的,也可以買賣給本村之人,而其餘的田地為口分田,這個田不是私有。

“三十年重新均一次田地,四年可以微調一次。”

比如有人去世,有人出生,四年後可以根據最新的戶籍情況適當調整一下。

“朕打算讓各地再普查一下,比如一村達不到人均十畝地的村子,那麼就要將一部份窮困者遷出,遷往百濟林邑等地去,到了邊地,可以足授他們一戶百畝,甚至可以給新移民每人十畝的永業田。”

一個村子如果有三千畝地,卻有一百戶人家,七百口人,那麼這個村子實際上是無法做到每戶分田一百畝的,更做不到一丁百畝。

故此按皇帝的新均田令,按戶均田,可實際上一百戶人家也總共才有三千畝地可分,一戶最多就能分三十畝地。

這個田畝數便是嚴重不足,故此,對這樣地少人多的村子,就得動員百姓移民。

如果遷走七十戶,隻剩下三十戶,那麼剩下的三十戶每戶都可以分到一百畝地,就能達到授田的上限,不管一戶有八九口人還是三四口人,無疑以後日子會更好過。

遷移出去的百姓肯定不容易,故此朝廷要對他們給予一定補償,比如遷走的首選窮困之家,這樣遷走損失些,再者優先遷兄弟多的家族,這樣遷走一兩個,村裏也還有個兄弟留著守祖墳。

朝廷還要負責遷移的路上費用,甚至給他們準備好到新居住地的田宅地等,要為他們提供種子農具耕牛等出租,讓他們渡過最開始的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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