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0章 量入為出(2 / 2)

“錢五千五百餘萬貫,其中一千二百萬貫用於償還國債券,二百萬貫用於諸道郡官課料以及驛馬,六百萬用於添充諸道郡的和糴軍糧。”

“另三千萬貫用於三衙兵馬軍費開支。”

李綱道,“那朝廷一年還有五百萬貫節餘?”

“五百萬貫,看似不少,可用錢之地也很多,這是朝廷預留的備用錢,一旦遇戰事、水旱災情等,需要用錢的地方也多。另外,修路、築堤、建城等更是排著隊等朝廷批複拔錢。”

按崔君肅所,別五千萬貫,就是有更多的錢都不夠用的,現在朝廷都是卡著在用,量入為出。

根據上一年的財政收入,然後製訂下一年的財政預算,再預留一點錢備用。因此,如何製這預算,錢往哪拔,也是每年府院爭執的焦點。

不管怎麼爭,最後都是無法滿足各方的,因此隻能是大致平衡,各方麵都削減一些預算,駁回一些項目請求。

李綱倒是有些疑惑了,為何隋時僅收租庸調的實物,沒有巨額的工商市舶貿易這些收入,卻也一樣能安穩,甚至有開皇之盛世,如今朝廷這麼多的收入,反而還處處捉襟見肘呢。

“隋時,百姓人人要服二十免費役,未服完,還要按折絹三尺代役叫庸。隋時,以丁征租調,不論有田無田有田多少,隻要是課丁,那都是一樣的租調,一年一丁兩石粟租或絹兩丈綿三尺。”

“而我朝呢,自改兩稅法後,戶分九等,貧富按差交戶稅,地稅則按畝征收,並將原來隋時的各種雜捐攤派甚至連役也攤入畝中,按畝征地稅,這樣一來,田多就多征田少就少征,無田就不征,我們還把原來義倉糧社倉糧也並入了地稅田畝中,實際算起來,每畝折的租糧就比過去要少的多。”

當然,兩稅與租庸調製最大的區別,還是這個稅率是比較彈性合理的,窮人交的稅少,富人交的稅多,而隋朝的稅最大特色,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人丁稅,按丁來收稅,有錢人跟沒錢人交的稅一樣。

故此,隋朝時對於人口的普查和戶籍的控製,是最為嚴格的,隋朝統一下後,全國人口在短時間內幾乎增加了三倍,其實就是把下所有的隱戶等全都搜出來了。

這種按丁征稅的辦法,固然征起來簡單,有多少丁就有多少稅賦,可實際上很不合理,窮苦百姓,跟那些億萬富豪們繳一樣的稅,甚至大量的官員等成為不課戶,反而不繳半點稅。

隋為什麼為亡?

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在於按隋朝的稅製,若是太平年歲,大家交完租調後,還能勉強過過日子。可一旦遇災,或是遇到大的勞役,那麼本就艱難的普通百姓,就可能破產,而隋朝的稅製,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往往就是大麵積的普遍性百姓破產,大量百姓走投無路,自然就隻能造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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