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長安張超(2 / 2)

這不是他的行事風格。

“崔管事,你把我兒藏哪去了?”

“哎你個老鐵槍,你自己的兒子不見了,你找我幹什麼?”

張鐵槍也是眼裏容不得沙子的人,見崔胖越是如此,便越發的認定這裏麵有問題,他很懷疑是崔胖為了賴掉那兩千五百貫錢,把張超給綁了或害了。

“你要是不交人,我就去長安府衙門擊鼓告狀!”

“張鐵槍,話莫亂,沒有半點證據,當心我告你汙蔑。”

“我提醒下你,我家郎君,可是長安府的功曹參軍事,而且我清河崔氏關東士族名門,多少姻親在朝為官啊。”

他越這樣,張鐵槍越認為這崔胖有問題,他萬分後悔當時沒跟兒子一起來。

“我張鐵槍就不相信這長安城沒有王法了。”

著,他轉身便往長安府衙門去。

崔胖一見老鐵槍居然軟硬不吃,也有些意外。

他黑著臉,一揮手,“把這獨眼給抓回來,不能任由他去汙毀我們崔家的名聲。”數名崔家的家丁奴仆就擁上前去。

可豈料,老鐵槍那曾經是百戰餘生的老兵,死人堆裏爬出來的。

一見他們這行事,越發肯定他們害了張超,現在肯定也想把自己害了。

當下憤怒揮起拳頭,幾下就把那幾個家丁打倒,然後也不與他們糾纏,直接就奔往長安府衙。

老鐵槍敲響衙門前的大鼓時,長安府尹長孫無忌正在翻看長安今年的工商稅收表。

聽到鼓聲有意外。

外麵這鼓可不是隨便能亂敲的,那是鳴冤鼓,一般百姓若要告狀,得逐級上告。比如長安的百姓,若有訴訟,一般的民事訴訟,是由裏坊吏員先負責處理,一些重大的案件,則是報由長安或萬年兩縣衙。

未經縣衙審理,是不能直接告到長安府衙來的。

越級上訴,先要打上二十大板。

甚至可能,打完了還要把案子發回縣中。

當然,如果是有重大案子,或重大冤屈,也是可以敲這鼓的。

“去看下是什麼情況!”長孫無忌對門口隨從道。

府尹是不直接審理訴訟官司的,一般就算呈到長安府來,也是先由長安府的錄事參軍事負責接案,由他先評估是否當由長安府審理。

如果符合規矩,則他受理案件,然後再轉呈給負責訴訟司法的法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負責先初審,然後呈報給長安府司馬,司馬審核後要交給長史,長史最後又要把案子審判結果呈給府尹。

府尹隻是最後審核判案結果的,若是覺得不對,可以駁回重審,一般情況下,並不會親自審理案件。

一個長安府的府尹,管著二十多個縣,上百萬的人口,負責的是方方麵麵,是抓總的,具體的各項事務,都有下麵的專人處理的。

“大尹,是一個退伍的老兵,鳴鼓訴冤,要狀告長安縣功曹參軍事的管事崔琮,他謀害自己的繼子張超,請求官府為他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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