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英殿的酒宴出了場鬧劇,不過也隻是個插曲,皇帝發了通火,貶了幾個鬧事者,酒宴繼續。
酒宴上,皇帝也宣布了實封的旨意,政事堂負責此事,即將拿出一份實封名單出來。
“諸位功臣將士們的爵位可能有所調整,但都是論功行賞,且開國實封爵都將為實封,有封地有封戶邑民。”
聽到皇帝親自確認這個消息,眾臣們的心情無不喜悅。
魏王存孝哈哈大笑,忍不住問皇帝,“實封之後,封臣諸侯是否就要離京就藩之國,然後不得離藩?”
這也是許多大臣們關心的問題。
他們都知道實封是要分到邊疆去的,若是分封後就不能離藩,那就要去當野蠻人了。
“分封賜邑,那是賞賜功勳,諸侯們一樣可以擔任朝廷官職。”
不但是異姓功臣,就是宗室皇族,分封後也一樣可以擔任朝廷官職,前提是有才有功。若是不任職時,則確實需要返回封地藩國,特別是他們的家眷是必須留在藩國的。
當然,朝廷也會考慮這些封臣子弟們的教育等問題,因此適齡者送入崇文館、國子監等學校讀書,長大還可以優選入親勳翊衛府當宮廷侍衛。
這也算是一種變相的質子,更能有效的加強中原與諸侯們的關係。
“這樣好,這樣好。”存孝哈哈大笑,管他封到哪去,不妨礙他繼續在中原當官,就很不錯,兩不耽誤,在邊疆有了塊可以世襲的封地,中原這邊也沒妨礙。
眾臣們也都放下心來。
其實關於這點,之前宰相們也是多有爭議。如蕭瑀和陳叔達就認為,皇族宗室子弟分封,待年滿十八歲後就藩之國,此後每兩到三年入京朝見一次,然後其餘時間就不得離開封地。甚至杜淹更提出,宗室子弟就藩之後,就不得再離藩,更不得入京,以免以後發生麻煩。
相反,侯莫陳乂則提出,宗室子弟應當養在京師,雖分封,但永不就藩,封地隻派國官管理,得租賦收入,以免藩王在地方作亂。
這兩種想法,其實在後世比較有名的就是明清的做法,明朝便是不許藩王入京,分封地方,圈養在地方的王府中,甚至輕易都不得出王府所在地。而清朝卻又恰巧相反,清朝則是不許藩王出京。
唐朝時,一開始也是分封宗室就藩之國的,但後來有齊王佑等的謀反叛亂,所有後來幹脆也就不讓他們就藩,尤其是玄宗繼位後,幹脆建立了十王院百孫院這樣專門圈養皇族的地方,派專人看管,極為嚴格。
各朝有各朝的作法,各有利弊。
羅成始終認為,宗室應當成為助力,為國家和皇朝的屏藩,而不是一直防敵人一樣。
秦朝一統下,那般強大,可就因為始皇帝對皇族削弱太厲害,結果導致趙高和李斯這一宮廷宦官和朝廷宰相的聯手,就主掌了國家政權,皇帝都隻成了傀儡,而且下無一人能夠保護皇帝。
當年漢朝立國後,便大肆分封諸王,可以若不是如此,不定大漢也就二世而亡了,諸呂奪位,不定就成了呂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