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龍虎爭鬥(二)(3 / 3)

範陽軍皆默默地退了下去,安祿山上前探看了一下蔡希德的傷勢,他歎了口氣,對李慶安道:“李將軍,不過是一場馬球比賽而已,你又何必下此狠手呢?”

馬球場上安靜下來,主持今日比賽的太仆寺少卿朱洪元滿頭大汗,他萬萬沒有想到三年前一幕又發生了,而這次是換了角色,範陽軍成了成受害者,問題是今年有了新規則,用凶器傷人者要立刻趕出賽場,他所在的一隊宣布告負,難道安西軍要成為這條新規則的第一個處罰者嗎?

朱洪元十分為難,他知道自己若秉公執法,他肯定會得罪安西軍了,可人家範陽節度使在場呢!叫他怎麼辦?

“李將軍,這你該怎麼解釋?” 朱洪元隻得硬著頭皮質問李慶安道。

李慶安笑道:“朱少卿,我相信當時大家都看見了,我是雙手執球杖,從來就沒有鬆開過,試問,我怎麼用刀?”

朱洪元一怔,他心裏明白了什麼,斜眼向安祿山瞟去,這時安祿山大怒道:“李慶安,就算你真的動手,我也可以忍了,大家以和為貴,可是你竟敢反咬一口,居然說是蔡將軍自殘,你欺人也太甚了,我要到聖上那裏告你。”

李慶安拱了拱手笑道:“安帥,我幾時說是蔡將軍自殘?你也未免想得太多了。”

“哼!你雖沒明說,但你就是這個意思。”

“李將軍說得一點也沒錯!”

裴寬慢慢走了上來,他冷笑一聲道:“安帥可能眼神不好,可我卻看得請清楚楚,李將軍根本就沒有拔什麼匕首,至於蔡希德肩頭怎麼會有匕首,你我心知肚明。”

裴寬雖然曾是範陽節度使,但他和安祿山卻是死敵,他所看重提拔的大將在安祿山上台後,統統被貶,甚至他當年的一名心腹愛將,也被安祿山借契丹人之手殺死,令裴寬哀痛之極,此時安祿山又要使卑鄙的手段栽贓安西軍,裴寬決不允許他曾率領的範陽軍變成無賴之輩。

安祿山背著手重重哼了一聲,道:“這件事由太仆寺來決定,與裴尚書何幹?”

此時的太仆寺少卿朱洪元後背已經濕透了,這種事情本來就沒有證據,發生在一瞬間,誰都看不清楚,不像後世還能錄像重播,全靠人為判斷,說李慶安使凶可以,說蔡希德自殘也可以,關鍵就是看誰的後台硬。

這就是嚴莊設計的高明,先是在水中下藥,以迷惑安西軍,讓他們把注意力放在飲食之上,而他卻利用了新規則的漏洞,設計讓蔡希德自殘,在這種情況下,範陽軍有節度使在,而安西軍勢單力孤,高仙芝遠在安西,這樣一來,最後的判決肯定是對範陽軍有利,李慶安被驅逐出場,身敗名裂,而範陽軍取得最後的勝利,這就叫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當初火燒進奏院,他李慶安不就是這樣幹的嗎?

不料,卻突然殺出一個裴寬,公開替安西軍撐腰,使嚴莊本來無懈可擊的計策頓時被撕開了一道裂口。

朱洪元為難到了極點,一邊是範陽節度使,封疆大吏,而另一邊是禮部尚書,新任相國,他誰都得罪不起,這時,旁邊的劉署令悄悄地捅了朱洪元的後腰,低聲道:“使君向左邊看看。”

朱洪元扭頭向左邊望去,他頓時被嚇了一跳,隻見高力士笑眯眯地背著手站在不遠處,他頓時醒悟過來,高力士可是李慶安的後台,他是萬萬惹不起的。

他立刻下定了決心,笑道:“安大帥說得對,大家都是唐軍,何必同室操戈呢?我看這其實是場誤會,誤會!哈哈,不影響比賽,比賽可繼續進行。”

他一揮手讓人把蔡希德抬下去,對蔡希德肩上的匕首視若無睹。

安祿山也看見了高力士,他討好地對高力士點點頭,可心中卻鬱悶到了極點,有高力士出麵,此事當然隻能是不了了之了,可問題是,他的最佳得分手蔡希德卻不能參賽了。

比賽繼續進行,沒有了蔡希德這員悍將,範陽軍的進攻立刻疲軟了,漸漸地,全場的主動權被安西軍掌握,比賽的節奏也被安西軍控製住了,安西軍越戰越勇,把戰術配合和個人能力都發揮得淋漓盡致,相反,範陽軍卻因弄巧成拙而士氣大受影響,不敢再放肆,打得縮手縮腳。

李慶安縱馬疾馳,鞠球斜線向他飛來,他的前方開闊,沒有人攔截,而史思明等中軍球手都退縮到了自己的門洞邊,李慶安毫不猶豫地揮杖擊出,鞠球呼嘯著向球洞飛去,而史思明便站在門洞旁。

“史將軍,這第二十箭,你截得住嗎?”李慶安放聲大笑。

史思明額頭上的汗珠滾滾落下,他深深吸了一口氣,目光緊緊盯著飛來的鞠球,可是,在他眼中,那鞠球變了,變成了一支投箭,以一個絕妙的姿態射來。

他的心一聲聲狂跳,就仿佛是那一下一下的鼓聲,第十八聲,第十九聲,到了,該出手了!該出手!可他球杖卻重似千斤,他怎麼抬不起來。

史思明大吼一聲,可吼到一半卻嘎然停住,周圍的氣氛怪異之極,每個人都呆呆地看著他,一名球手小聲提醒道:“史將軍,球已經進了。”

“啊!”史思明球杖落地。

隨著史思明的異常,範陽軍的士氣徹底崩潰了,在決勝的第三場比賽中,被安西隊連進六球,僅李慶安一人便獨中四元,以九比二的懸殊比分大大領先,比賽成了一邊倒的痛宰,在最後時刻,範陽軍已經完全失去了鬥誌,甚至連追趕攔截都沒有信心了,眼睜睜地看著安西軍如風如電地進攻、進球。

“當!”地一聲鍾響,全場比賽結束了,馬球場內成了一片沸騰的海洋,安祿山鐵青著臉,轉身狠狠給了嚴莊一記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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