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致命的誤判(2 / 2)

他陪著金載勳向董事長辦公室走去。

到了辦公室後,兩個人坐了下來。

樸振赫親自給金載勳倒上了茶水。

“事情的進展還順利吧?”

“您是說樸浩延的問題嗎?”

“是的。”

“請您放心,都已經調查清楚了,所以我今天拿著拘捕令過來了。法院通常不願意拘捕勞組的人,但是我已經拿到了確鑿的證據。”

“讓您費心了。”

“與您的秘書室長溝通後,我進行了認真的準備。”

“實在是辛苦您了!”

“您過獎了,這是我應該做的。”

金載勳俯首說,仿佛麵前的樸振赫是他的上司一般。

“另外,我發現這次的事情,和上次的是存在關聯。”

樸振赫不動聲色地說道:

“存在關聯?”

“發現了樸秀萬賄賂樸浩延的證據。”

“嗯,我也有這種感覺。”

“樸浩延用收受的錢,買了土地,不是用自己的名字,而是用的自己堂叔的名義。在收錢以後,樸浩延在勞組與公司的工資協商過程中,輕易地接受了對公司有利的條件。”

“嗬嗬,這太有意思了。”

“根據這些證據,完全可以同時向行賄的人問責。”

金載勳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行賄的人就是樸秀萬。

“上次的事情,已經在審判中了吧?”

“可以以新的罪名,另外進行起訴,當然也會對進行中的審判產生影響,總之,這次樸秀萬是跑不掉了。”

樸振赫努力抑製著內心的興奮。

在審判的過程中,樸秀萬在極力為自己辯護,試圖洗刷犯下的罪行。

沒有想到,在這次與勞組較量的過程中,又發現了關於他的罪行。

“那就拜托您啦!”

“請董事長放心。”

從這一刻起,樸振赫不需要再為樸秀萬擔心了。

因為,不用他再多說什麼,金載勳就會把一切都處理好的。

樸振赫知道,金載勳這樣做是為了什麼。

為了讓對方安心,他覺得有必要把事情說清楚。

“金次官,您為了我的事情如此費心,我也希望能為您做些什麼……您看有什麼我能幫忙的嗎?”

“哎~,我是公職人員,做事怎麼能講條件呢?”

但片刻之後,金載勳就說道:

“如果您真想幫我,還請您多多給與支持。”

“您是希望我給您提供讚助嗎?”

“不,接受錢財是絕對不可以的。而且,我也沒有那個想法,比起錢財我更注重名譽。”

從某種角度上說,名譽和權力是比金錢更難獲得的東西。

“名譽?您是對現在的職位,不滿意嗎?”

“晉升到現在這個職位,我花了15年的時間。”

“15年?這麼長?”

“是啊。”

“管理租稅調查部的話,是個不錯的活兒吧?”

金載勳搖了搖頭。

“在檢察廳,可不是這樣。如果想繼續向上晉升的話,得去刑事部或是監察部,在那些部門才既容易出成績,還不會被人懷疑。我目前所在的部門與錢直接相關,容易出問題,因此很難再向上晉升。”

“會被人懷疑?”

“因為與錢相關,所以很容易引起上司和同僚的懷疑。我們這個部門得定期接受監察部門的監察,可以這麼說,他們對我和我老婆的財產,比我了解得還要清楚。”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