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八章知朕者,唐驚也(2 / 2)

崇禎最後看了那封錦衣衛送來的有關於唐同的情況,當看到情報上說唐同借著別人名義,在衛鎮所附近開了許多家工廠時,崇禎心中不禁暗自想到,這家夥也不是完全的不切實際啊,本事還是有一點的,而且這家夥做事也有些太魯莽了,為了錢,竟然什麼事都做的出來,若大的一個猛龍幫竟然讓他給滅了,蘇淮鹽幫竟然也被他敲詐了十萬兩的銀子,不過這些江湖幫派都不是什麼好人,被這家夥滅了也沒什麼,不過朕也得敲打他一下才是,這家夥的膽子太大,竟然敢帶著手下的軍戶去辦什麼工廠,若是大家都象他一樣,那以後大明的軍戶都去做那個什麼工人了,朕以後豈不是就沒有為朕作戰的士兵了。

可惜的是,這份有關於唐同的情報雖然很詳盡,但那個劉百戶卻依然忽視了唐同手中後膛槍的威力,沒有把這寫入情報中,崇禎自然也就不知道世上還有一種可以改變戰爭手段的東西,把握的好,完全可能改變大明的命運。

崇禎想了一番後,讓王承恩幫著擬旨,在聖旨中先是斥責了一番唐同的不務正業,罰銀三十萬兩,在一年內交清,以儆效尤,然後又升任唐同為金陵的副總兵,負責江蘇一地的水軍,打擊沿海地區的海盜與走私活動,崇禎之所以會這安排,是因為唐同在《吾之奮鬥》中提到了打擊走私,開拓海外殖民地的重要性,崇禎雖然不理解,但他的眼睛盯到唐同所說的有利於充實國稅這一點上,心想這家夥不是說能有多少好處嗎,那朕就讓他去做這個好了,如果真的能有點兒用處,也可以緩解一點朕的國庫空虛了。

崇禎這個人雖然剛愎自用,但卻不是一個蠢人,有些事情經過別人的提點之後,還是有一定的分析能力的,唐同所說的那些大明之外的財富,對於一個每天都在為錢發愁的人來說,是很有吸引力的,雖然這樣做不合聖人之言,但曆史上會有幾個皇帝把聖人之言當做自己的道德規範的,而且崇禎這道聖旨既處罰了唐同,安撫了那些秀才舉子們,也同樣給與了唐同好處,讓唐同為自己辦事,也為自己找點銀子充實國庫。

一個小太監帶著這份聖旨出了京城,而這個時候,唐同正在為他的三個手下發愁。

唐同的那三個手下就是錦衣衛的那三個密探,不過這時候唐同並不知道他們是密探,隻知道錦衣衛來人把這三個人在他的軍營中抓走了。

唐同為了手下一千二百名士兵可是花了不少的心血的,為了提高他們的戰鬥力,凝聚他們的人心,唐同是想盡了辦法,象現在這樣,手下的士兵被人抓走了,他可不能不問,如果他不管這三個手下的死活,那麼軍心是否忠於自己,恐怕是會有很大的影響的。

唐同接到張一橫他們的報告後,沒敢耽誤時間,因為全大明的人都知道,一旦在錦衣衛的大牢中待久了的話,還有沒有命出來就很難說了,錦衣衛在這個時代,就是一種白色的恐怖,談到他們都會讓很多的人色變。

唐同帶了幾名士兵與柳生三郎一起,備了一份大禮前去拜訪那個抓人的錦衣衛劉百戶,這個時候的唐同,還不知道已經有很多人把自己告了,而那個劉百戶心中也正為些惱羞成怒著,讓手下對那三個人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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