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議是,既然已經分手了,就應該對他好,因為,哪怕他平時對你再不好,以後也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了,慶幸之餘,送他一份“好禮”,豈不是利人利己的好事?
戀愛是婚姻的墳墓
有人曾總結過婚前婚後的十大不同,其實,也就是談戀愛和結婚的十大不同。這些不同包括:談戀愛時,男人和女人都把自己最好的一麵展示給對方,把不好的掩飾起來了。結果,婚後發現對方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所以,結婚後,男人女人都還拿戀愛時的完美要求對方,一旦對方達不到自己期望,自然就會失望了。
戀愛時,男人總是照顧女人,女人總是體貼男人。其實,這更多的是一種刻意表現,是強撐的,用西方人的話說,是“戲劇表演”。男人照顧女人未必是出於本心,女人體貼男人也未必就是本意,但他們在那個時候,必須讓對方覺得自己才是對方最可靠的愛人,對男人來說,“我就是你的依靠”;對女人來說,“我就是你的賢內助”。人們這樣做無非是想讓對方選擇自己,但婚後,對方已經屬於自己了,這種刻意的表演或許就停止了。
談戀愛時,男人會讓著女人的,但結婚後去未必。有的男人本身有暴力傾向,但戀愛時,誰敢爆發?一俟結婚就不同了,本性有可能爆發,暴力男形象便呼之欲出了。
談戀愛時,女人為了回饋男人,讓自己覺得是大方的,可能會給男人買禮物,但結婚後往往就忘了。或者,結婚後,女人隻想著男人給自己買禮物了,因為覺得自己對方的人了,所以對方買禮物給自己是理所當然。男人也有這樣的,談戀愛時為追對方出手闊綽,但婚後,連一個情人節小禮物都舍不得買,這樣長久下來,女人也會怨的。
談戀愛時,男人女人都把自己收拾得漂亮、幹淨,都希望自己能以最完美的形象出現在對方眼前,但婚後,女人覺得自己已經有人要了,往往便忘記了收拾,把自己搞得大大咧咧、鬆鬆垮垮、在男人眼中,簡直就沒任何魅力可言了。而男人也是一樣,談戀愛時,個個是梁朝偉,頭發搞得一絲不苟。但婚後,可能就是不愛洗腳、不怎麼清潔,甚至還髒襪子亂扔,煙霧噴滿整個房間,女人之前不知道這些,現在發現也許會難忍受。
最關鍵的是,談戀愛時,兩個人並非天天在一起,就算天天在一起,也還是有很多事是對方所不了解的。所以,那個時候,男人女人都多少保留了一點神秘性。但婚後,這種神秘性完全消失了。文似看山不喜平,婚後的男人看女人,一覽無餘,女人看男人,一馬平川,完全沒了起伏和跌宕,怎樣還能吸引住對方呢?
戀愛與婚姻如此不同,男人女人要細細掂量,比如,哪些是戀愛時有的,婚後就淡化了,哪些是戀愛時沒的,婚後必須提升的,切忌拿婚後的情形來約束要求對方,以免真的戀愛死在胎中,造成“戀愛是婚姻的墳墓”,那就真的不好玩了呢!
大家都是“戀物癖”
看古代的小說或古裝劇,總有這樣的情節:月夜裏,月光下,一個癡情的男子或女子,手裏拿著一個信物,默默地思念某個人。這個時候,通常會有笛聲,而且,一定還會再過來一個人,他會跟這個“睹物思人”的人打招呼,問些“你又在思念某人了?”接著,會有一段浪漫的抒情,或吟詩,或抒發心中對那個人的思念,情境,讓人感動極了。
古代比較流行這個,今天,時代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們很少再像過去那樣在月光下懷念一個失去的戀人,但是,珍藏一個戀人留下的物價,恐怕,我們時代最薄情的人,也做過吧。
有些人會扔掉過去戀人留下的一切印記,這種人多半受了傷害。事實上,對於普通的人來說,留一兩件過去的戀人的物件,還是很正常的。
像我有個女性朋友,就至今還戴著她以前男朋友送的手表,每次看到手表,就會想起它,但是,已經非常淡了,跟他沒任何關係了,也影響不了她的情緒。
還有個朋友,總是留著以前女友送的剃須刀、皮帶等等,即使壞了,也還是留著,舍不得扔,每次看到,都會想起她。但這種想,已經被淨化了,已經沒了恨或怨,也沒了多少愛的成分和激情,而且,與其說這些物品是她的象征,還不如說是他過去生活的象征。那麼,對於過去的自己的那段生活,有是需要掩飾、掩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