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華鎮副書記王春燕情緒憤怒地繼續說道:我已經將林業站長黃金屋的經濟問題上報給縣紀委,對於腐敗行為,我們必須采取最嚴厲的手段予以打擊,絕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態度進行懲處。
副鎮長王安的臉上流露出了不滿的神情,他出聲說道:“王副書記,我們鎮裏的問題,你為何要上報到縣紀委呢?這種問題我們鎮裏直接處理就足夠了。王春燕同誌,你是否有些小題大做,這樣做是不是有些不顧及我們九華鎮委的顏麵呢?”
王安接著發表了自己的觀點說:“我認為財政所所長楊正峰和林業站的黃金屋兩位同誌,不應該遭受如此嚴厲的懲罰。我們每個人都會在工作中犯下錯誤,這是無法避免的。
我認為我們應該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他們適當的寬大處理。我們應當更加寬容地對待同誌們的錯誤,隻要他們能夠認識並改正錯誤,就是值得稱讚的。”
王安的話音剛落下,副鎮長唐家豪便表示讚同說道:“我非常讚同王安同誌的看法。如果每個同誌犯下了一點小錯,鎮裏就大費周章地處理,這難免會讓人懷疑是公報私仇。
再說了,我們鎮現在還沒有鎮委書記,是不是應該等到新任鎮委書記上任後,再對人事進行合理的調整呢?”
唐家豪的弦外之音顯而易見,他意在說明此刻九華鎮尚無鎮委書記,蔣萬理這個代鎮長無權對楊正峰和黃金屋做出處置,唯有等新任鎮委書記上任之後,方可對這兩個人進行懲罰。否則,蔣萬理就會被視為公報私仇。唐家豪的暗示傳遞出他們對此並不服氣的信息。
常務副鎮長何思雨微笑著說道:“我注意到了王安和唐家豪同誌的發言,似乎存在對組織規定的貪汙受賄問題的曲解。
據我所知,財政所的楊正峰和林業站的黃金屋都涉嫌嚴重的貪汙行為。前者涉案金額高達五百多萬元,後者則達一百二十五萬元。
盡管目前我們鎮裏尚未有正式的鎮委書記,但組織部部長吳文章同誌已經明確表示,由蔣萬理同誌暫時代理鎮委書記以及鎮長的職務。我理解,這應該可以解答王安和唐家豪同誌關於鎮委書記空缺的疑問。”
何思雨接著說道:“蔣鎮長,我主張我們不僅不能對楊正峰和黃金屋兩人的事情置之不理,反而我們應該遵循貪汙受賄的處理規定,貫徹‘蒼蠅和蚊子一起打’的理念,給予他們應有的懲罰。”
此時蔣萬理心中怒火熊熊,但他仍強忍著怒氣,以淡定的口吻說道;對於貪汙受賄和公款吃喝的問題,我們絕不姑息遷就。不論是誰,隻要觸及了法律底線,都必須受到最嚴厲的懲罰。我要求王春燕同誌繼續深入調查,鎮派出所應無條件支持並配合王書記的行動,對於那些無故阻撓反腐行動的人,一並嚴肅處理。
此刻,蔣萬理在心中立下決心後,又接著說道:“我們九華鎮的官場一定要煥發新貌,我們要反腐倡廉的鬥爭必須進行到底。無論是誰,無論背景如何,都必須接受調查,此次行動中一旦出現問題,我將一人承擔所有責任。”對反腐倡廉、公款吃喝以及拿取賄賂等問題,我們不必再爭議不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