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裏,時母再次看著盛寧安的方向,直接朝著她磕起頭道:“求求你,求求你高抬貴手,我們讓她過來給你下跪,給你道歉,你就放過她這一次,我保證,她下次再也不敢了。”
盛寧安看著跪在自己麵前的人,深刻體會到了什麼叫做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你們找我也沒有用,”她道,“你女兒違法了,就應該要接受法律的製裁。這一次隻是被關幾天,下一次,指不定會被關多久。你們與其在這裏求我,倒不如想想應該要怎麼把她教育好。”隨後又看向輔導員的方向,“老師,沒有別的事我先走了。”
輔導員也覺得時月的父母太難纏,盛寧安留下來也解決不了問題,於是默許了她離開的舉動。
盛寧安轉身就要離開。
“不行,你不能走。”時母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你走了,我女兒怎麼辦?”
盛寧安:“你女兒怎麼辦是由法律決定的,而不是由我決定的。你們真要關心她,現在應該是去派出所看她而不是跑來問我。”
時母死死地抓著她不肯放手道:“就是你報警才把我女兒抓起來的,我們不找你找誰?你怎麼能這麼狠心?你這是要毀了她啊!”
盛寧安冷著臉道:“是你女兒先想要毀了我,我不過是合法合理地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對方不管落得什麼結果,都是她咎由自取,關自己什麼事?
“你這不是沒事嗎?”時母脫口而出道。
盛寧安總算知道時月的性子是怎麼來的,有這樣三觀不正的父母,也難怪養出時月那種喜歡在法律邊緣蹦躂的女兒。
“我沒事,不代表你女兒就沒有罪。我是因為運氣好才逃過一劫,你們該慶幸我沒事,否則她就不隻是被拘留幾天那麼簡單了。”
真要是被對方得逞……
“不然你還想怎麼樣?”時母尖聲叫道。
盛寧安深吸了一口氣,告訴自己沒必要和對方一般見識道:“我不想怎麼樣,她做了違法的事,自有法律來教她做人。”
時母不死心,再次哀求出聲:“你就真的不能放過她這一次?你們好歹是同學,還是室友,你就當行行好,再給她一次機會,我給你磕頭還不行嗎?”說著,又要給盛寧安跪下。
盛寧安既沒有去扶她,也沒有要鬆口的意思:“你就算跪我也沒有用,人總要為自己的錯誤買單。這件事,我是無論如何也一定會追究到底的。”
“那她怎麼辦?你這是要害她以後都找不到好工作,你怎麼可以這麼惡毒?”時母見她油鹽不進,一著急開始口不擇言。
隨便對方怎麼說,盛寧安總之不為所動。
這一次,她是絕對不會輕易放過時月的。
她既然敢做,就要承擔後果。成年人了,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了。
同情想要害自己的人,她沒那麼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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