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禦營糧台的官還說,他們禦營雖不再招兵了,但是一直在為禦營兵娶妻成親。”趙福道。

趙貴問,“什麼意思?”

“就是那個意思,有合適年紀的姑娘,禦營糧台願意出娉禮給禦營士兵娶妻。據說他們早就這樣做了,已經給禦營上萬親軍娶了老婆了。”

趙貴大女兒才九歲,但趙福的兒女們卻比較大,他大女兒十八二女兒十六,三女兒也十三了,要說來,這都差不多能嫁人了。

大明早年間娉禮不多,但到了明中時娉禮漸高,不高娶不到妻,再到晚明時,因為高娉禮後來慢慢也引出了高陪嫁,甚至陪嫁比娉禮還高。

而且往往最後娉禮陪嫁那都是要給新娘子帶過去的。

早年間有女兒的笑嬉嬉,生兒子多的苦哈哈,到了後來,生女兒多的就要愁死人,甚至不少地方,因為無法置辦女兒陪嫁,陪不起,一些姑娘年紀大也嫁不出去。

再到了後來,不少地方都是女嬰一出生,就直接溺死的,尤其是明末時,溺女嬰已經在很多地方十分嚴重,大多都不願意多養女嬰,除了重男輕女的原因外,主要還是因為明末時各地風俗上,姑娘陪嫁都重。

風氣如此,不給陪嫁,很難嫁出去,給少了,夫家不願意,女兒甚至都不願意。

趙福跟趙貴是同村,以前也算是個小富農,但這些年偏偏日子難過,拿不出女兒的陪嫁,女兒們也都有些耽誤了。

老大都十八歲了,談了好幾家,就因為別人一問能給多少陪嫁,給的太少,對方就不願意了。

女兒嫁不出去,也總埋怨家裏。

“這禦營給親軍娶妻,條件可不錯呢,他們會幫士兵付娉禮,然後代給新娘置辦陪嫁,而且還說這娉禮他們給了女家後,不用再帶回去。”

“而且這些禦營兵軍餉很高,輔兵一個月都有三兩銀子,戰兵分三等,三兩九到四兩五不等,而且還有賞賜等,甚至還能低價買田置地,這要是嫁過去,日子可就好過了。”

趙福已經打算把三個女兒都嫁入禦營,這樣一個女兒起碼也有五兩娉禮,那就是十五兩,還不用他出半分陪嫁,按以往他們老家風俗,如果他找個門當戶對的家嫁女兒,娉禮也得五到十兩,嫁妝就得十兩起。

而在他們老家,原來他家雇的長工,一年到頭也就給三兩銀子,另包吃住,再給置兩套衣服,年節再給點禮物點心什麼的。

這嫁個女兒,得是個長工幹上四五年的收入。

“這兵荒馬亂的還能成親?”趙貴問。

“也不是說在這裏成親,我問過糧台的官,他們說是先由禦營糧台統一負責下娉,把姑娘先接過來,然後送回後方,到時禦營那邊呢,二等兵以上的,表現好的優先成親,到時兩邊會搞個什麼相親,總之就是一次幾百上千對新人成親。”

“我覺得挺好的。”趙福剛喝上一頓粥,卻已經考慮遙遠了,“我覺得魯王殿下真不錯,他的兵也好,這山東是呆不下去了,這仗還不知道要打多久,這饑荒估計也難緩,不如跟著南下。”

“你我都識字,過去了謀個差事不難,總好過在這裏?隻是這南下千裏迢迢的也不容易,若是我女兒嫁入禦營,那他們總得對我這老丈人照顧照顧吧?”

趙福很精明。

趙貴聽了也覺得這魯王不錯,還能這般為士兵們考慮,怪不得這些禦營兵軍紀很好,沒欺負百姓,還能放粥。

“那我也南下,我讀過書也能寫會算,我去糧台問問要不要我做事。”

“嗯,到時咱們兩家人一起南下,也能互相有個幫襯。”趙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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