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八章:這叫什麼事!(3 / 3)

竟然出人命,出的還是外出公幹的同僚,整個村莊又在一天之內跑了個幹幹淨淨,這可是一件大得不能再大的事情了。

該縣的縣令第一時間就做出了處理。縣令第一時間通知縣丞和縣尉,三人共同簽字畫押之後調動縣內公安搜捕,並且啟動了縣內的治安維穩條例中的“有事可征召鄉民協助”這一條。然後,縣令又緊急派人到郡府通知郡守。

張耳接到公文的時候已經是事發後的第二天的下午,他那個時候的喜悅多過於心痛,隻差大吼一聲“天助我也!”什麼的,喜悅於表的神情被在場的賁郝看了個清清楚楚。

不是正在尋找殺雞儆猴的村莊嘛,不是要找更好的理由來處理山民嘛,現在理由可是自行送到了張耳手上。

官府中人被殺,甭管是因為什麼原因被殺,是不是意外什麼的,那都是在挑戰官方的權威,必須是要嚴肅處理。

那夥山民殺人之後不跑也就罷了,查清楚是個怎麼回事,誰錯誰對按照帝國的律法也就是懲處觸犯法律的人,一跑等於是全村都成了殺人嫌疑犯!

“瞧瞧!瞧瞧!”張耳很是裝模作樣地憤怒大吼:“這就是山民,這就是百越血統遺傳下來的野蠻行徑!”

賁郝可不好說什麼,山民彪悍是自古以來就有的情況,處理山民稍微有些不當,發生流血衝突還真的不是什麼太稀奇的事情。

張耳可沒什麼閑工夫再與賁郝風花雪月了,他告辭之後立刻召喚屬官,很是痛快地罵了一頓一直對處理山民有意見的陳良,轉頭就對郡尉下令道:“啟動三級維穩,集結公安部隊,通知軍方,不能再讓民殺官的事情重演!”

有了一起山民殺官的事情,張耳這一次的命令沒人敢再打馬虎眼,因為誰都知道事情已經大條了,要是再行阻攔不是在抵製張耳,是在藐視國家的權威。

一幫原本反對張耳,並且在行政公文上留有標注並且入檔的官員刹那間苦逼了,他們真心是沒有想到會發生那麼惡劣的事情,等於是給自己挖了一個天坑,不知道會不會被埋進去。

針對殺人在逃的山民追捕行動,在張耳的嚴令下,郡內公安的集結下,郡縣兵出動部隊協助的情況下,一場追逐與逃竄就那麼上演了。

帝國可是有類似於身份證明的製度,也就是路引那一類的憑證,本身這種玩意就是為了對罪犯抓捕的便利而產生。

帝國長久以來都是半軍管的情況,一些關卡實際上自設立之後沒有關閉,殺人逃竄的山民是分散而逃,可是因為不懂一些常識,他們以為隻要自己化化妝或裝裝傻什麼的就能混過去,結果因為這樣被逮住的人可是不少。

一些人在行跡敗露之後也不是束手就擒,他們展開了反抗,有反抗必然是會發生暴力對抗。要是在官方力量完全占優的情況下,官方其實還是有心生擒活捉。但要是官方沒有完全占優,對待殺人在逃的罪犯隻能是幹掉。

那個村莊最先嘲諷的叫阿牛,最先殺人的叫虎頭。

虎頭一家子是一路選擇山林逃竄,他們到了會稽郡臨近閩南郡必須要過關卡才沒辦法繼續隱藏,結果過關卡的時候出示路引毫無意外敗露身份了。

要是不反抗被擒拿,虎頭自然是難逃一死,可不會連累家人。問題是他反抗了,並且也真的很能打,結果是被關卡的士卒用弓矢射成了刺蝟,他在被射成刺蝟的時候妻子發狂咬住一名士卒的脖子,被士卒吃痛反擊的時候用刀捅穿了胸膛;他的兒子在反抗的時候也被劃了一刀,是裝死躺在地上眯眼看著自己的三個妹妹被士卒抗走,他等被拉上馬車半路才逃掉,逃之前聽士卒一些閑談,知曉了皇帝聽了會稽郡的事情會動怒,人生也就有了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目標。

當然了,虎子並不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士卒說那些話是得到某個人的示意。然後,士卒明明可以追上虎子,哪怕是不追也能用弓弩釘死也沒有那麼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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