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八章:遍地是寶(1 / 3)

奴隸的買賣是一種新興的行業,販售奴隸也因為需要的人實在是太多,所需要的數量也是一個無底洞,軍方在販售奴隸上看可謂是獲得了大量的資金,而軍隊是屬於國家……或者說是屬於王室,王室也就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奴隸販子。

因為對奴隸的需要實在是太迫切了,不免會使個人或是民間團體也會參與加入到抓捕奴隸的行業。像是荒山野嶺還會有諸越百族的嶺南那邊,長期就活動著個人或是民間團體,他們穿梭和混跡在深山和老林尋找任何一個異族人的蹤跡。

找到了異族人要是異族人的規模比較小,個人和團體能自己動手就自己動手,實在是吃不下就會聯絡就近的駐軍,合作幹上一筆。

“最近的一次,竟陵商會那邊的人可是與駐軍一同抓捕到三千七百多名屬於象越的異族。”

“是嘛?嶺南那邊的異族還有三四千規模的異族部落?”

“聽說是躲避在山脈裏,被迫生活在山洞依靠打獵為生。”

“嗬嗬,本來諸族百越已經有點人樣了,可惜的是他們不應該率先攻擊我們,才會得到現如今的下場。”

“哈哈!說得好像他們不攻擊我們,我們就不會去攻打他們似得。”

“也對,哪怕是他們沒有攻擊過我們,像是(朝鮮)半島上的那些野人沒招惹過我們,我們依然出兵占其土地抓其人民。”

“這樣才對啊!帝國的軍隊就是用手中的劍為我們犁出田地,不然掌握兵器是擺設,維持龐大數量的軍隊幹嘛?”

他們談論的是一些活動在某些區域的團體,另外所談論的論調也是當今帝國人士的價值觀。

帝國十分鼓勵民間也參與搜捕異族的行列,官方之所以鼓勵倒不是因為抓捕到的異族可以作為奴隸販售,是軍隊能夠使用戰爭擊敗異族和占領本來應該屬於異族的土地,但是軍隊搜捕異族那些落網之魚需要動用的人手相當多,要是短時間針對性地進行搜捕或許沒什麼,長時間的搜捕頻率一高,那就關於性價比的衡量問題了。

怎麼來使軍隊不因為頻繁出動造成疲勞,又怎麼來更有效更快速地維穩地方?鼓勵民間個人或是團體加入到搜捕的行動中來,無疑是一件非常不錯的事情,減少軍隊出動的頻率,也能降低軍費的消耗,何樂不為?

軍隊尋找躲藏起來的異族,出動的數量太多動靜太大容易被異族反而察覺先逃,出動的數量少死傷情況又有些嚴重,要是因為搜捕異族造成的死傷過多又容易打擊軍心士氣,造成軍中士氣低迷,可謂是令軍方傷透了腦筋。

軍方不但要考慮軍費的消耗,士卒有死傷還會帶來一連串的後續事情,如傷殘的士卒退役和工作安排,戰死的士卒長達十五年的後續撫恤,民間個人或是團體加入到搜捕異族的行動卻是消耗個人或是團體的資費,有了死傷也不用軍方去進行撫恤。民間是看到利潤才做出的商業行為,有了什麼問題當然是由自己負擔,關軍方什麼事,是不是?

帝國剛剛占領本來該屬於閩越、甌越、桂越……也就是閩南郡、南海郡等等一些郡的時候,軍方為了防止頻繁被襲擊建立了數量龐大的哨所,可是哪怕是有數量龐大的哨所,如哨所本身和移民屯墾地,該被襲擊的一些地方還是頻繁遭受襲擊。

事實也證明鼓勵民間人士參與到對異族的搜捕是一個正確的決定,有了民間個人或是團體的參與,搜捕異族的手段不再是那麼的“軍隊化”,民間動用到的一些手段可謂是五花八門,因為利潤所帶來的熱情也不是軍隊執行命令時能夠相比,結果僅是在三五年間,閩南郡等一些正南方的郡縣異族殘餘快速被清掃一空,民間獲得了來自抓捕異族奴隸帶來的巨額利潤,國家獲得了一塊不受襲擾的安定土地,怎麼也能夠說是獲得了雙贏。

正因為抓捕奴隸是一項不錯的業務,後麵民間的個人和團體在正南方向的一些郡縣不再能創造利潤,他們轉而湧向了嶺南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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